“今日割五城,明日割十城,然而得一夕安寝”,出自六国论。春秋战国时期的,诸侯四起,国与国之间战乱不断,而面临强国,一些小国为了避免被吞并,就选择“割城求和”,但往往最后的下场只有被吞并的下场。
除了春秋时期,在晚清时,西方列强就强迫清政府签订了很多不平等的条约,其中就有不少的割地条约,而在割地条约当中,不管是那块土地,清政府都只规定租借99年,从未超过99年,这又是为何?
这还得从1841年,清政府跟英国之间签订的不平等条约开始说起,鸦片战争失败后,英国要求将香港的九龙半岛以南的地区划给英国当租界,时间为100年,当时清政府极力阻止,要求只租99年。
就连后来的山东地区与德国签订的也是99年,法国也是99年,从来没有超过99年,100年和99年虽然看上起只有一年,但差别可大了去了,当时按照国际上不成文的的规定来讲,凡是租借100年的地区,就永久失去了这块土地的主权。
也就是说这块土地在一百年后将归为列强所有,如果只是99年,那肯定是要归还的,这点清政府也很清楚西方列强的打算,而他们在这99年当中租借时间是“合法”的,一旦超过99年,就属于侵略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