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天起,一些便民举措、税费优惠等条例将实施,包括老年人办理出入境证件、小规模纳税人税费等。快来看看,哪些与您有关?
《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实施
《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自2021年4月1日起施行。《条例》明确,各部门及其所属单位采用建设方式配置资产的,应当在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及时办理资产交付手续,并在规定期限内办理竣工财务决算,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各部门及其所属单位对已交付但未办理竣工财务决算的建设项目,应当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确认资产价值。
老年人办理出入境证件将更方便
国家移民管理局从2021年4月1日起,实施6项便利老年人办理出入境证件的新举措。
设置老年人等需扶助群体窗口,老年人可不经网上预约直接到出入境办证大厅窗口办理业务;便利老年人使用办证自助设备,加强自助设备人工引导服务;60岁(含)以上老年人申办普通护照、往来港澳通行证或往来台湾通行证,可直接复用5年内曾办理过的出入境证件照片或居民身份证照片;提供多种证照费缴纳方式;升级改造出入境政务服务平台,增加亲友代办等功能,优化操作界面;开通政务服务平台证件速递服务。
小微型客车租赁不得提供驾驶劳务
交通运输部制定《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服务管理办法》,自2021年4月1日起施行。《办法》明确,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者不得随车提供驾驶劳务。机动车使用性质登记为租赁的小微型客车不得擅自用于道路运输经营。利用租赁小微型客车从事道路运输经营的,应当先按照道路运输经营相关管理规定办理行政许可和机动车使用性质变更手续。
小规模企业税费优惠延续至今年底
财政部、税务总局联合印发《关于延续实施应对疫情部分税费优惠政策的公告》。
《公告》明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业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延长至2021年12月31日。
民航发展基金征收标准再降低20%
财政部印发《关于取消港口建设费和调整民航发展基金有关政策的公告》。自2021年4月1日起,将航空公司应缴纳民航发展基金的征收标准,在按照《财政部关于调整部分政府性基金有关政策的通知》降低50%的基础上,再降低20%。
来源:厦门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