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亮法治灯塔,让“未来”不迷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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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亮法治灯塔,让“未来”不迷航

二〇二二年七月八日,河南省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展“法治护航·健康成长”法院开放日活动。图为少年法庭的干警正耐心为“小法官”们扣好法袍上的扣子。樊金星摄

家庭是社会的细胞,少年是祖国的希望,少年法庭工作事关家国未来。

近年来,河南法院坚持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原则,在惩治、保护、预防、帮教上持续发力,不断推进未成年人全面、综合、双向司法保护,为青少年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润物无声,播下法治种子

2012年7月,河南省第二实验中学校长李涵的一封来信,引起了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少审法官们的注意。针对信中提出的“如何在孩子走向违法的道路上设置一道又一道的屏障”等问题,河南法院推动开展“送法进校园”活动。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中国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主任顾秀莲等领导先后作出重要批示,对这一做法予以肯定。

今年,已是第十个年头,送法形式也从“面授”进入“网课”时代。2022年5月28日,结束了近两个小时的访谈问答,河南高院少年审判庭庭长杜燕萍走下直播台。这场直播围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家庭教育促进法开展,通过河南省委政法委“中原盾”新媒体、河南高院“豫法阳光”新媒体及大河报豫视频等平台同步进行,各地中小学生及家长的观看数超过12万人次。

“不怕神一样的对手,就怕猪一样的队友,就是因为有一个猪队友八戒的存在,唐僧等人经不住诱惑,走出了圈子,结果被妖精抓走了。孙悟空画的圈就是我们的法律。”为让中小学生们爱听愿听法治课,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少审法官魏尚伟让孩子们熟悉的故事人物在典型案例中焕发新光彩,赢得了经久不息的欢笑和赞同声。

参加完法院组织的模拟法庭后,来自郑州市纬五路一小扮演被告人的同学小马感慨地说:“当被告人感觉真是不好,我的感悟就是一定不要做坏事。”仅2022年上半年,河南已有134个法院的1458名干警受聘担任了1474所学校的法治副校长,全省共组织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活动463次,覆盖2368所学校,受众132万余人,把青少年从过去单一的法治教育听众,转变为法治宣传教育的直接参与者和小小宣传员。

破茧化蝶,照亮前行方向

“感谢徐阿姨,也感谢法院给我的关心和帮助,让我从一个没人要的孩子,成长为现在能自食其力的样子。四年来,除了厨艺之外我还学到了很多,我要把学到的技能回馈给社会,也让要依法守规的意识传递影响更多的人……”

聊起小峰(化名),全国人大代表徐晓似乎一下子又回到了那个特殊的时刻。那个刚来时除了眼珠会微微动一下,每天没有任何表情的拘谨木讷男孩,终于阳光而自信地长大了。

2015年,时年17岁的小峰因跟随他人抢劫了一个价值400元的手机被起诉。开庭时已是初冬,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承办法官刘文琳发现他还穿着凉拖鞋。

于是,刘文琳买来一双棉鞋让小峰换上,庭后给他买了一份午饭,看着孩子边狼吞虎咽边说“这是吃过最好的饭”,听着孩子家属蹲在墙角的失声痛哭,刘文琳专程驱车到小峰的老家进行调查。

原来,小峰自幼家庭就出现重大变故,母亲离家出走,父亲在外务工,爷爷奶奶身患重病,他之所以走上犯罪道路,与家庭教育及关爱的缺失有着密切联系。

考虑到犯罪情节较轻,且小峰有悔改的表现,法院对他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然而,对这样失学、失业、失管,无监护条件、无固定住所、无经济来源的“三失”“三无”未成年人,适用缓刑后如缺乏有效管教,很容易重新走上犯罪道路。

为破解这个难题,河南高院指导郑州中院创立了“修复人格——添附技能——扶持就业”庭后帮教机制,与徐晓等富有爱心的企业家们联合创办了“未成年人爱心帮扶基地”,法官与帮教对象结成对子,定期开展心理疏导和帮教,合作企业为帮教对象量身选定工种,指定专业师傅教授一技之长,帮扶对象学有所成后,可以选择在合作企业平等就业,除了企业负责人,没有人知道他们曾经的污点,让罪错少年真正放下“包袱”,实现“无痕”回归。

小峰在帮扶基地学习技能期间,每隔一段时间,郑州中院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的干警任璐都会跟着刘文琳一起带着礼物来看他和其他孩子。刘文琳告诉任璐,每个回归正常生活的罪错少年,都会让一个曾经破碎的家庭重获希望。

第一次过生日,第一次跟“法官妈妈”过“母亲节”,第一次独立做成可口的菜肴……见证着小峰的可喜变化,任璐也默默把判后帮扶当作自己工作的金科玉律记在心头。

“少年法庭的法官,就像一束温暖之光,将司法关爱编织成释放光亮的网,为暴风雨后慌乱的孩子驱散头顶的阴霾,重燃希望,告诉他们世间有温暖,未来不孤单。”任璐在工作日志里这样写道。

凝聚合力,共护“少年的你”

家庭是孩子的第一所学校,家长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为净化青少年成长环境,从根源上降低少年犯罪的可能性,河南法院严格落实家庭教育促进法相关规定,指导提升全省少年法庭审判专业化程度,同时积极在商丘市睢阳区人民法院新城人民法庭等地探索“少家融合”模式。

“对涉及未成年人抚养权、抚养费、变更监护人、涉家暴等案件,法官针对性开展心理干预和矫正,用家庭式的氛围和柔性诉讼环境强化庭前调解,让孩子感受到家的温暖。”新城法庭庭长杨梅介绍说。

“闫某及韩某要多关注子女的成长、教育情况;父亲闫某定期与子女同住,关注子女的成长、教育情况,切实履行监护责任,承担起家庭教育的主体责任;母亲韩某需关注子女的生理、心理状况和情感需求,与学校老师多联系、多沟通,保持与老师至少每月一次的联系频次……”

2022年1月13日,灵宝市人民法院针对一起离婚纠纷监护人失职情况,发出了河南省首份《家庭教育令》。

9月一开学,承办法官杨晓峰专门到学校进行回访。据老师介绍,孩子父母现在经常主动和学校联系,在日常交往中也能观察到,孩子现在的笑容明显多了,曾缺失的陪伴正逐渐回归。

2022年上半年,河南全省共独立或联合相关部门建立家庭教育工作指导机构7个,发出《家庭教育令》228份,开展家庭教育指导140次。

河南省妇联副主席库凤霞认为:“为未成年人茁壮成长营造良好的环境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河南法院与各级妇联等相关部门联合建立家庭教育指导机构,对重点人群提供有针对性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起到了很好的社会效果。法院通过联合公安、检察等部门形成‘政法一条龙’,联合教育、共青团、妇联等部门形成‘社会一条龙’,‘双龙’共舞,为构建完善未成年人综合保护大格局凝聚了合力。”

2018年以来,河南法院在社会各界的共同支持下,共帮助困难未成年人7317人,开展回访工作6931次,心理辅导7112人次,减免涉未成年人保护案件诉讼费55万余元,为8624人资助价值175万余元的学习生活用品。(记者赵栋梁通讯员蒋文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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