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重金培养的医生要跳槽 医院索赔80余万元获法院支持

近日,浙江宁波余姚市人民法院审理一起医生要跳槽遭医院索赔的案件。2008年9月,林某入职余姚某医院成为一名急诊医生。2011年6月,医院选派林某去美国进修学习,双方签订协议书约定,林某进修后须返院工作10年以上。结束进修学习两年多后,林某又向院方申请攻读博士研究生,医院配合林某办理解聘手续,双方签订协议约定其毕业后须履行承诺回到医院工作。林某毕业后却告知医院自己将入职其他医院,医院起诉林某,要求其赔偿损失及违约金总计87万元。法院经审理认为,双方两份协议书中约定未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被告均应按约履行。法院判决林某返还原医院82.4万元。林某不服上诉,二审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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