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市11月9日10时
发布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
11月9日20时启动Ⅲ级应急响应
关于发布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启动
Ⅲ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
根据专家团队分析研判和建议,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决定自2020年11月9日10时发布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11月9日20时启动Ⅲ级应急响应。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要及时启动本部门、单位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或专项预案,按照预案确定的职责迅速落实如下应急措施并组织开展督导检查:
一、公众防护措施
儿童、老年人和呼吸道疾病患者等易感人群避免户外活动。组织中小学、幼儿园停止室外活动。
二、倡议性减排措施
倡导公众绿色消费、绿色出行,单位和公众尽量减少含挥发性有机物的涂料、油漆、溶剂等原材料及产品的使用。
三、强制性减排措施
(一)纳入应急减排清单的工业企业严格依法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应急减排清单确定的减排措施。
(二)矿山、砂石料场、石材厂、石板厂等停止露天作业。
(三)未纳入保障类减排清单的施工工地禁止土石方作业、建筑拆除、喷涂粉刷、护坡喷浆、混凝土搅拌等。
(四)全市主要道路落实深度保洁措施,确保路面不起尘。洒水降尘作业应根据雨雪、冰冻等特殊气象条件,进行科学调整。
(五)未安装密闭装置易产生遗撒的煤炭、渣土、砂石料等运输车辆禁止上路。
(六)除城市运行保障车辆和执行特种任务车辆外,城市主城区、县城区内禁止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拖拉机等通行。
(七)港口码头停止木薯干、粉煤、粉矿等极易起尘物料作业。
(八)严格落实烟花爆竹禁放措施。
应急响应期间,请各成员单位每日11:00前将之前24小时应急响应措施落实情况报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应急结束后3日内将应急措施评估报告报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联系人:袁鹏烈 电话:2216810,邮箱[email protected]
日照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2020年11月9日
在此提醒大家
重污染天气下减少户外活动
如需外出尽量佩戴口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