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诊89例后多名干部被问责
据新华社消息,2月15日,辽宁省葫芦岛市绥中县发布通报,引发此次疫情的大货车司机贺某某、韩某,因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包括乡党委书记、乡长、县卫健局局长等多名干部被问责。
自2月8日出现疫情,该市已累计确诊89例,并外溢至沈阳、贵州铜仁、天津等地。经基因测序,首发病例感染病毒株与黑龙江省绥芬河市疫情早期病例高度同源。
绥中县全员核酸检测现场
2月8日,绥中县发现一例新冠病毒确诊病例王某某。其2月5日开始出现不适症状,7日早上发烧,自测体温37.5℃。
在2月10日的新闻发布会上,葫芦岛市卫健委副主任魏祖巍介绍,专家组初步分析,本次疫情可能由外地返乡人员输入,经节假日期间同村居住或探亲等活动引发。
2月14日,葫芦岛市新增28例本土确诊病例。至此,当地已累计确诊89例。
此外,沈阳、贵州铜仁、天津分别于2月8日、10日、12日发现来自绥中县的病毒阳性感染者。其中,在铜仁确诊的59岁男子,居住在绥中县加碑岩乡,2月7日驾驶大货车赴黔。
2月15日,绥中县在问责通报中披露,引发此次疫情的大货车司机贺某某、韩某,因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已由绥中县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有关部门调查查明,绥中县存在公民个人妨害传染病防治、属地乡镇风险排查及落实包保责任不严不实、行业监管部门履职不力等问题。
当地决定给予加碑岩乡党委书记侯洪军、乡长刘伟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绥中县卫生健康局党组书记、局长李迎春党内警告处分;绥中县商务局副局长王红军诫勉谈话;绥中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管东诫勉谈话。
另有多名干部受到留党察看两年、政务撤职、降级等处分。
葫芦岛:引发疫情的大货车司机被立案侦查多名责任人被处理
辽宁省葫芦岛市绥中县15日发布问责通报,引发此次疫情的大货车司机贺某某、韩某,因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已由绥中县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通报说,有关部门调查查明,绥中县存在公民个人妨害传染病防治、属地乡镇风险排查及落实包保责任不严不实、行业监管部门履职不力等问题,给予加碑岩乡党委书记侯洪军、乡长刘伟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绥中县卫生健康局党组书记、局长李迎春党内警告处分;绥中县商务局副局长王红军诫勉谈话;绥中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管东诫勉谈话。
另有多名干部受到留党察看两年、政务撤职、降级等处分。
据葫芦岛市卫生健康委此前通报,本次疫情由外地返乡人员输入,经节假日期间同村居住或探亲等活动引发。
疫情防控不力!葫芦岛绥中县发布疫情问责通报
近日,辽宁葫芦岛绥中县发生新冠肺炎疫情,经有关部门调查,查明存在公民个人妨害传染病防治、属地乡镇风险排查及落实包保责任不严不实、行业监管部门履职不力等问题,2月15日,辽宁省葫芦岛市绥中县发布问责通报:
1.给予加碑岩乡党委书记侯洪军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给予加碑岩乡乡长刘伟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给予加碑岩乡人大主席郭永明党内严重警告、政务撤职处分;
给予加碑岩乡副乡长刘洋党内严重警告、政务撤职处分;
给予加碑岩乡纪委书记赵文明党内警告处分;
给予加碑岩乡武装部长丁刚党内严重警告、降级处分;
给予绥中县政务服务中心加碑岩乡分中心职员王晓东(非中共党员)降级处分;
给予加碑岩乡水利站站长、窝岭村代理党支部书记李国清留党察看两年、政务撤职处分;
给予窝岭村村委会主任韩树军留党察看两年处分,同时责令韩树军辞去村委会主任职务;
给予窝岭村网格员吕志义留党察看两年处分,同时建议解除吕志义、韩荣金(非中共党员)、王玉香(非中共党员)网格员职务。
2.给予绥中县卫生与健康局党组书记、局长李迎春党内警告处分;
给予绥中县卫生与健康局副局长李勇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给予绥中县卫生健康监督中心负责人金大为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给予绥中县卫生与健康局医政科负责人常立伟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给予绥中县商务局副局长王红军诫勉谈话;
给予绥中县商务局市场运行科科长贺立威党内警告处分。
4.给予绥中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绥中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队队长管东诫勉谈话;
给予绥中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队副队长周兴飞党内警告处分;
给予绥中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队中队长毛廷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5.对于引发此次疫情的大货车司机贺某某、韩某,因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已由县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对药店、诊所等有关市场主体,已由县行政执法部门依法处理;
对其他有关单位和责任人,纪检监察机关将进一步追责问责。
疫情防控,不容马虎!
(FM93交通之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