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以低成本、高效率的方式化解矛盾纠纷,真正促进案结事了?这是实现公平正义的法治必答题之一。2月23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一批“加强行政检察监督 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典型案例,案例涉及工伤认定、社会保险、房屋拆迁、征地补偿等方面,都是人民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
解决行政争议,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有的行政争议与民事纠纷交叉,利益交织。在北京王某凤等45人拆迁及行政赔偿系列案中,不仅涉及45户原房屋购买者的合法权益,也导致案涉地块现使用单位某民营企业已投资数亿的项目无法完全落地。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检察官“屏对屏”听取意见130余次,电话沟通300余次,组织9轮磋商,最终促成当事人和解,落实和解资金2044.5万元,将行政、民事争议一揽子化解。
为着力解决行政案件“程序空转”等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2019年11月至2020年12月,全国检察机关开展专项活动,进一步加强行政检察监督。最高检通报称,专项活动共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6300余件,成效显著。
如何从源头上减少行政争议?检察机关聚焦诉源治理,坚持和发扬新时代“枫桥经验”,将检察化解与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审判调解有效衔接,推动构建行政争议多元化解机制。对此,各地多有探索,并取得实践成果。比如在福建,检察机关建立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路线图”工作机制,建立“争议提出─调查核实─监督促和─多元化解”工作路线图。
以化解行政争议为牵引,各级检察机关践行新时代检察监督理念,促进办案与监督实现良性互动,行政裁判结果监督、审判违法行为监督、非诉执行监督工作全面加强。最高检副检察长杨春雷介绍,2020年,全国检察机关行政检察部门共提出行政抗诉和再审检察建议380件,同比上升59%;对审判人员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6000余件,同比上升115%;对执行活动中的违法情况提出检察建议2.5万余件,同比上升93%。(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记者 李万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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