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叶晓彦)最近,石景山区的河道周边多了一些身着检察官制服和警服的巡河人员。这是近期石景山区为落实“河长+检长+警长”制度而建设开展的特色工作,1名民警常驻河长办并参与河长制工作,检察官也定期参与巡河,“三长联动”让石景山区河湖水环境有了明显提升。
本市2017年建立河长制,河长是属地“一把手”,负责统筹河流上下游、左右岸,协调各部门共同治河。在河长制基础上,本市近年来还设置了相应的警长和检长,以行政执法与刑事执法相结合的方式,加强涉水执法力度,必要时针对违法行为提起公益诉讼,对履职不到位等行为提起行政诉讼。
“河长 检长 警长”制度设立以来,在警长和检长的支持下,水政等水务相关行政执法工作开展起来更加顺畅。但对于大多数区来说,参与河长办工作的警长都处于兼职状态,从今年开始,石景山区公安分局在区河长制办公室设置了专门的河长制警务工作站,派驻1名骨干民警常驻工作站,专职负责河长制日常巡查工作,成为全市首个。检长一般在群众举报、日常走访中寻找线索,针对破坏河湖生态环境的行为提起公益诉讼,对职能部门履职不到位的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推动环境问题解决。石景山区不仅将“河长 检长 警长”联席会议制度变成每月至少一次的固定动作,区检察院还定期参加河长制工作会议,并就公益诉讼、行政诉讼有关工作组织了专项工作对接会议,固化了“三长”联席会议机制。
为进一步将河长制工作做实做细,石景山区河长办已梳理了河道易发问题点位清单,记录重点关注点位20余处,并与公安部门和检察院进行了对接。“两长”将发挥警务执法和公益诉讼的优势,协助做好破坏水环境、水生态行为的追责力度,同时区检察院还将发挥行政诉讼的优势,督导各有关行政单位履职尽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