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话题:撞翻强行变道车,真的值得叫好吗? 2016.3.21日

  日前,一段“大众强制变道被撞翻”的视频热传,视频中一辆大众轿车疑似强行变道,最后被一辆比亚迪车撞翻。交警认定大众对事故负全责。随后,比亚迪车主自曝曾以同样的方式撞过其他6辆车(事后称是吹牛),又引发舆论对其此次乃故意撞车的质疑。鉴于很多讨论很误导人,有必要以正视听。

  舆论多支持比亚迪并不奇怪,强行变道确是最被反感的交通恶习

  撞车视频

  舆论多支持比亚迪,这并不难理解。在生活中,我们常常遇到不守规矩的车辆强行变道,这种行为不仅妨碍后车的正常行驶,在道路拥堵的情况下还容易引发交通事故,如导致后车急刹被追尾。据各地交管局的数据统计,变道加塞一直是城市交通事故的主因。而多项调查显示,在中国人的众多驾驶陋习中,变道加塞也是最令人反感的。

  虽然深恶痛绝,为了保证驾驶安全,大多数车主(特别是新手或是开车胆子比较小的人),在面对其他车加塞时除了下意识地打轮躲避,往往无计可施。因为目前并没有完善的处罚措施。一般要么是变道者当场被交警逮住,现场处罚,要么是发生交通事故之后再处罚。若不是这两种情况,就算遭受损失,也只能吃哑巴亏。

  而比亚迪车主不仅有技术两次成功阻止大众车主的强行变道,还给这个不守规矩者一个大教训——被撞翻车四脚朝天,这自然让饱受多年塞车之苦者觉得十分解气、拍手称快。在网友针对此事的评论中,“干的漂亮啊”、“就应该撞死那个狗杂碎”等叫好声数不胜数。在他们眼中,比亚迪车主,似乎是一个在马路上“行侠仗义”的侠客。

  交警认定比亚迪没有撞车的故意,是事故

  事发后东莞交警“大众负全责,比亚迪无事故责任”的事故认定书,让叫好的网友更进一步认为,当前车或旁边车道的车违法时,作为被侵犯者,可以直接撞上去而不用承担任何责任。换句话说,在道路上,我们可以对违反交通法规的车予以私力打击。“你实线变道,我就撞翻你”。

  的确,《道路交通法》规定,违反禁止标线强行并线的,应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但“变道车辆必须避让直行车辆”,不代表可以直行车辆可以“以暴制暴”。

  事故认定书

  虽然很多网友从网上流传的撞车视频,推测比亚迪是故意超速追逐撞上大众,但东莞交警之所以给出“大众负全责,比亚迪无事故责任”的结果,是因为情况勘察后认定这是由大众车突然违规变道超车,导致两车发生碰撞的意外事故,比亚迪车并没有做出任何引发事故发生的行为。在比亚迪车主自曝曾以同样的方式撞过其他6辆车(事后称是吹牛),引发新一轮质疑后,交警成立专案组二次调查的结果仍是,双方不存在追逐竞驾,比亚迪车主并未撞过6辆车,没有故意撞车嫌疑,维持大众车主负全责定性。

  如果涉嫌故意撞车解气,肯定是有法律责任的

  如果有一系列的证据链条证明(包括当事人、证人证言等)比亚迪车存在任何故意造成事故的可能性,虽然大众车违章在先,本次事故的责任认定仍会不一样。

  东莞交警表态,如果比亚迪是故意撞上大众的话,大众无责 视频截图来源:DV现场

  首先,如果比亚迪车真的频繁地加速与减速,根据《刑法》对“追逐竞驶”的规定,可以确定,在事故发生之前,大众在追逐比亚迪,想强行超越比亚迪,比亚迪也在追逐大众。考虑到此次事故,二者是在城市繁忙路段上追逐竞驶,并且导致事故,二者都有可能涉嫌危险驾驶罪。当然,构成这个罪还要考虑双方追逐竞驶的时间长短、速度大小等情节因素。

  至于“故意加油撞击”的情况则更糟糕。《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六条除了规定“一方违章造成事故,一方担责;双方有违章,双方按责任大小分担”,还有一条“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换言之比亚迪车主要承担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绝不是“对方违法在先,撞了白撞”。

  实际上,如果比亚迪真的加速故意撞车,已非一般意义的交通事故(交通事故属于“意外事件”),除了上文提及危险驾驶罪,车主的行为还可能涉及寻衅滋事罪、故意伤害罪甚至故意杀人罪。毕竟运行中的汽车具有高度危险性,实施直接撞击的行为,很有可能会导致被撞车车毁人亡,或者导致其他人员的伤亡。考虑到在交通繁忙路段,极可能给旁边不特定对象造成危险,这又涉嫌危害公共安全罪了。

  总而言之,在法律框架内,就算马路混蛋再可恶,也不意味我们可以出手惩戒,主动撞上去而不用承担任何责任。

  相比于为“行侠仗义”叫好,中国更需要道路礼让文明

  如前文所述,很多人支持比亚迪是因为现实生活中遭遇太多无能为力的违规变道。但“你实线变道,我就撞翻你”,这绝不是正义,离侠义之道也相差甚远。

  首先,即使只是纯粹打算教训一下不守规则者,让其长长记性,这种行为也极可能导致更为严重的事故后果,而很多人只是一时疏忽大意,并非有意犯规;另一方面,很多别有用心者,很可能利用对方的疏忽或者过错制造交通事故,造成对方负事故全责的假象。类似案件屡见不鲜。2010年重庆即爆出一起特大团伙“汽车碰瓷”案,当事人利用“变道车辆必须避让直行车辆”的交通规则,专门租用轿车趁其他车辆变道或逆行时制造交通事故,以此为由索要钱财,一年多时间作案达280起。

  事实上,《今日话题》在剖析成都男司机暴打女司机事件时,已经指出类似蛇形换道、横冲直撞等恶习其实是一种“侵略性驾驶”。治理这类行为需要综合性的部署,除了完善法律体系,加大执法力度制定更细致的处罚措施,如实现电子警察全覆盖,让“侵略性驾驶”无处遁形,或向加拿大学习,时不时会像检查酒驾一样去查“侵略性驾驶”。也需要在知识科普上做努力,如美国国家公路交通安全管理局会出宣传手册,英国等国家则在道路标识上也下工夫。

  去年引发全民热议的成都男司机暴打女司机事件,起因即是女司机任意变道

  当然,整个社会也需要习得互相谦让体谅,在遇到特殊情况时应尽量耐心应对。

  结语在一个文明社会,暴力永远不是解决问题的正常手段。与其冒险“碰瓷”解气,不如共同努力,以文明的方式维护道路交通的基本秩序。

版权声明:本文源自 网络, 于,由 楠木轩 整理发布,共 2797 字。

转载请注明: 今日话题:撞翻强行变道车,真的值得叫好吗? 2016.3.21日 - 楠木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