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国安法昨日(6月30日)在人大常委会会议作出表决并正式通过,在晚上刊宪实施。香港律师会会长彭韵僖今日(7月1日)发表声明表示,很高兴中央听取了律师会的声音,包括根据普通法原则,法例不具追溯力;有关法院聆讯程序中原则上罪行获公开审讯,并以陪审团形式进行。
彭韵僖指出,由于国安法共有6章66条,律师会已交由辖下宪制事务及人权委员会和刑法及诉讼委员会研究有关细节后,向理事会作出报告,稍后才能发布进一步意见。她表示,简略看过国安法内容,很高兴中央听取了律师会的声音,并采纳不少意见,尤其是根据普通法原则,法例不具追溯力;有关法院聆讯程序中原则上罪行获公开审讯,并以陪审团形式进行。
她提到,人大是国家最高的权力机关及立法组织,根据宪法有权决定及订立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国安法不但涉及香港700多万市民,亦涉及全国14亿人民的共同利益及安全。她认为,国安法总则清楚列明香港维护国家安全应当尊重及维护人权,依法保护香港市民在基本法及国际人权公约下享有的权利及自由。
彭韵僖又指出,看到绝大部分工作交由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部门执行及检控,由香港法院审判有关案件,这体现了中央对香港法律制度的信心及尊重。有关国安法的详情,她认为各界人士必须消化及理解有关内容。律师会正就有关宪法问题组织网上论坛,听取成员的意见,旨在探讨国家安全法,包括国家安全定义、立法涉及的不同罪行、立法与《基本法》第23条的关系,以及立法对香港司法制度和法治的影响。
南方日报记者 吴扬
【作者】 吴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