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廳(教委),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教育局:
根據《教育部辦公廳印發〈關於面向中小學生的全國性競賽活動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教基廳〔2018〕9號,以下簡稱《管理辦法》)精神,由主辦單位自主申報,經組織專家進行評審、公示和複核等程序,確定“中國青少年機器人競賽”等35項競賽活動為2020—2021學年面向中小學生的全國性競賽活動。
各地要按照《管理辦法》和《教育部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加強面向中小學生的全國性競賽活動管理工作的通知》(教基廳函〔2020〕21號)要求,進一步規範競賽管理工作,對名單內的競賽加強監管,對名單外的違規競賽嚴肅查處,切實發揮辦賽的素質教育導向作用,維護良好育人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