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乎日報:“不再建設封閉式小區”會對住宅地產方面帶來哪些深遠影響?

  地產朋友圈被這件事刷屏了,一夜之間就快速發酵出各種聲音(支持的、不支持的、動機論的、違反《物權法》的等等不一而足,甚至盧俊還從新聞發佈時間做了解讀...),估計過兩三天地產圈的各位話事者也會闡述各自的態度。所有的這些都説明了這份《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加強城市規劃建設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見》(後簡稱《意見》)對地產開發的震動和影響有多大。

  簡明從我有限的角度,純義氣地闡述我的一些如下:

  1、説實話,《意見》全文很贊。假如早提出幾年,我那時還在學校,估計會為之熱血沸騰,同學之間得吃個夜宵、多喝幾瓶酒,暢談一晚了。摘取《意見》裏我最喜歡的幾點:

  1)拒絕“大洋怪”建築;

  2)大力推廣裝配式建築、制定裝配式建築設計、施工和驗收規範。完善部品部件標準,實現建築部品部件工廠化生產;

  3)建設開放式小區;

  4)免費開放公園;

  5)提高城市規劃水平(尤其支持高校開設城規專業);

  6)鼓勵國內外建築設計企業充分競爭;

  7)落實工程質量五方責任主體的質量安全責任、推行總承包、推行工程質量保險制度;

  8)推廣節能、綠建;

  9)建設地下綜合管廊

  這裏面的內容真的早出來 10 年就太棒了,即使 5 年也是極好的!這幾年,各個城市不斷出現造型莫名其妙的建築(基本上在學校課程和講座裏被批了一個遍)、幾十年了國內還是民工現場製作的施工水平、一個個封閉小區把整個城市割離成一塊塊小城邦、大多數大學裏的城規專業名存實亡(基本都是建築學的附庸)、工程質量責任依然沒有落實(各方主體權責不對等,出了問題也不好了難)、工程施工中各種分包轉包(導致實際施工的工人、材料很難保證質量)、甲方充當施工員和監理(監理掛個牌的作用)……到了這個年代,國內大面建築施工、城市規劃不僅沒有進度,甚至部分在退步。好了……説多了走題了,下面説回建設開放式小區的事。

  2、

  隨手在 Google Earth 上截了個圖如上。圖中是長沙的“著名小區”- 湘江世紀城,相信長沙的朋友應該都對這個小區有一些瞭解。簡單説一下:400 萬建面、3.5 容積率、城北臨湘江一線江景、以及據江為己有。如此黃金地段,400 萬的大盒子一扣,臨江的湘江路為之一斷(或者説繞?),幾百萬市民無法臨此江岸,小區架空而立,這麼大範圍內的交通隔絕於城市,真是讓人扼腕嘆息!且不説這個小區對城市的巨大負面影響,即使就小區內的市民而言,也並未便於生活(在長沙的可以去小區外圍逛逛感受一下)。

  大家內心充斥着危機感,什麼東西不是私有的(或者少部分人佔有的)就不安心,能佔有就佔有,渾不知共有的、透明的,大家才能享有到更多,每個小區扼住自己那一小塊(實際上小區都很大,是一大塊),無怪乎僅有的市政主幹道修再寬都無法滿足使用。

  3、以後的城區新開發項目規劃思路會是化大為小。景象可能大致為:4-9 棟住宅圍合成一個小塊,圍合範圍內為地下車庫、小綠地、開放人行道,範圍外是臨路裙樓商鋪,大大加強大範圍內的流動性。集中式商業將部分地被優質商業街代替。小區快的劃分直接影響土地出讓規模、開發商合作開發、開發交房節奏更為頻繁緊湊、小區不同小塊更加豐富多樣,當然建設開發難度更大(所以更需要裝配式建築)。

  4、小區物業的管理模式將有很大變化。小區大門式的集中安保將退居樓棟內,區內道路、綠地、水景維護的權責將與市政約定權責。這將不是小區物業沒事做了,而且更多更麻煩的事情做了。小區物業的管理者將有可能變成城市市政的維護者,物業和城管的關係更緊密了。

  5、已建成小區進行開放確實有違《物權法》,實際上未按開放式小區模式進行規劃的小區大多也沒那麼適合開放(區內道路的路寬、路形、影響臨近低樓層業主),所以我並不支持強制開放封閉小區,即使適合開放的小區也應該徵求業主同意並作補償。這也是我為什麼之前嗟嘆開放小區怎麼不早幾年,這幾年的瘋狂建設已經把重要的區域大多建成封閉小區了,負面影響深遠而不可估。

  6、大家擔心不那麼發達城市的小區一旦開放,將面臨不小的安全和衞生壓力,我也是同意的。但是這不構成大的影響,實際上針對開放小區而做的規劃、物業佈設都能將這些影響降到很小的程度。

  7、插空式的景觀效果怎麼做好,將是景觀設計和施工人員需要重點考慮的事情了,以往的景觀設計都是利用集中景觀製造亮點。

  一時間把自己想到的內容都寫了上去,略帶主觀情感。以後有多想到的,不定期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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