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
2020年7月1日後,一個納税年度內首次取得工資、薪金所得的居民個人,扣繳義務人在預扣預繳個人所得税時,如何操作可以實現扣除當年累計減除費用?
答:在人員信息採集界面“入職年度就業情形”處據實選擇即可實現。
問
2020年7月1日後,正在接受全日制學歷教育的學生因實習取得勞務報酬所得的,扣繳義務人如何操作可以按照累計預扣法申報個人所得税?
答:在人員信息採集界面“任職受僱從業類型”處選擇“實習學生(全日制學歷教育)”,並通過《勞務報酬(保險營銷員、證券經紀人、其他連續勞務)》表單進行申報。
問
哪些福利費免徵個人所得税?
答: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税法實施條例》第十一條規定,個人所得税法第四條第一款第四項所稱福利費,是指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從企業、事業單位、國家機關、社會組織提留的福利費或者工會經費中支付給個人的生活補助費。按照國税發〔1998〕155號文件解釋,生活補助費是指由於某些特定事件或原因而給納税人本人或其家庭的正常生活造成一定困難,其任職單位按國家規定從提留的福利費或者工會經費中向其支付的臨時性生活困難補助。
下列收入不屬於免税的福利費範圍,應當併入納税人的工資、薪金收入計徵個人所得税:(一)從超出國家規定的比例或基數計提的福利費、工會經費中支付給個人的各種補貼、補助;(二)從福利費和工會經費中支付給單位職工的人人有份的補貼、補助;(三)單位為個人購買汽車、住房、電子計算機等不屬於臨時性生活困難補助性質的支出。
問
個人出租房屋個人所得税應税收入是否包含增值税?
答:根據《關於營改增後契税 房產税 土地增值税 個人所得税計税依據問題的通知》(財税〔2016〕43號)規定,個人出租房屋的個人所得税應税收入不含增值税,計算房屋出租所得可扣除的税費不包括本次出租繳納的增值税。個人轉租房屋的,其向房屋出租方支付的租金及增值税額,在計算轉租所得時予以扣除。
來源:北京税務微信公眾號
編輯:曾佳佳
流程編輯:郭丹
【來源:北京日報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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