楠木軒

在羅馬帝國時期,殖民地的人民如何才能獲得羅馬公民權

由 豆更生 發佈於 經典

羅馬帝國前期的統治者為擴大統治基礎,不斷擴大公民權的授予範圍。“通過將公民權擴展,羅馬把意大利變成了自己休慼與共的朋友。……它不但能夠征服,而且能夠與被征服者分享征服的成果。羅馬能夠鞏固那些希臘只能進行征服的地方。……羅馬公民權的擴展鞏固了城邦,為羅馬提供了額外的人力資源和財富,為羅馬帝國的建立打下了基礎”。可以説,羅馬國家的歷史就是不斷擴展公民權的歷史。
一、羅馬公民權向行省人擴展
越來越多的行省人獲得羅馬公民權也是羅馬化的一個重要特徵。公民權是羅馬將帝國5000多萬人聯繫在一起的政治手段之一。
凱撒、奧古斯都、克勞狄等皇帝都遵循擴大公民權授予範圍的政策。如克勞狄在位時,不但廣泛地把公民權授予行省居民,而且還接受高盧人進入羅馬元老院。他在元老院發表的講話中將羅馬人與希臘人對於授予公民權作法的態度進行了如下對比:“拉開戴孟(指斯巴達)和雅典雖然擁有強大的武力,可是終於免不了滅亡的命運,難道這不正是因為他們始終把被征服者當作外人看待而採取排斥態度的緣故嗎?但是我們自己的始祖羅穆路斯卻又很賢明,他竟然一天之中戰勝了並隨即同化了一個民族”。
羅馬帝國最大的政治成就,就是把被征服者逐漸轉化為羅馬帝國公民。這一政策從公元前4世紀開始推行,它是羅馬首先把意大利半島、最終把整個地中海四周地區成功地併入共和國中的原因之一。
這一過程在公元212年最終完成。此時,幾乎所有帝國境內的自由民都被賦予了羅馬公民身份。克勞狄等皇帝極力擴展公民權授予範圍的措施帶來了深遠的影響。根據羅馬國家人口調查顯示,從公元前28年到公元13年的41年期間,羅馬公民人數由400萬增加到500萬。而到公元48年時則增加到了600萬人。
二、獲得羅馬公民權的意義
獲得羅馬公民權不僅意味着獲得了一種新的政治身份,而且還伴隨着在經濟、法律和社會地位上的提高。
羅馬公民所享有的特權包括公權和私權兩部分。作為羅馬公民可以在税收、司法、婚姻、遺囑、繼承、簽訂契約等方面享有許多的特權。獲得羅馬公民身份“不只是一個名譽的問題,而且是一個非常實在和非常重要的利益問題。凡不是羅馬的公民在法律上不被認為是丈夫或父親,不能成為合法的業主或繼承人。……被置於法律之外,只有擁有公民資格的人才能進入到正式的社會里。於是這種公民資格便成了民眾極力追求的對象”。因此,能夠宣稱“我是一個羅馬人”是許多行省人都渴求的聲望和體面的一種標誌。
三、羅馬公民權是一種特權,因此很難獲得
很少有個人被授予公民權,因為這一特權一般只授予那些為羅馬人提供服務的忠誠於羅馬的當地的貴族。羅馬公民權可以通過擔任自治市的官員,奴隸被主人釋放,或者通過加入輔軍並服役期滿25年等方式獲得。對於那些渴望成為羅馬公民的外來者而言,服軍役是至關重要的第一步。
最初公民權的授予並非是對老兵服役期滿的一種回報,而是給予在戰鬥中表現勇敢的現役士兵的一種榮譽。但只是在例外的情況下。有文獻記載一些西班牙輔軍士兵因在公元前89年的阿斯庫倫戰役中表現突出而被授予羅馬公民權。
此外,在羅馬國家兵源緊缺時,自願加入羅馬軍團的非羅馬人在入伍時即被授予羅馬公民權。如凱撒的第五軍團就是於公元前53-52年在高盧人中召募的,被用高盧語命名為“阿絡黛”(意為“有頂羽的雲雀”)後被授予羅馬公民權。
在偶爾情況下,如公元前32年和公元88/89年,羅馬政府還授予老兵的父母、妻子和孩子以羅馬公民權。
四、服役期滿的輔軍士兵及其後代被授予羅馬公民權
克勞狄統治時期,不斷提高行省人的地位,擴大公民權授予範圍,給予帝國行省居民以更多的關注,鼓勵行省人廣泛地參與羅馬的政治生活,甚至接納長髮高盧人進入元老院。行省人受到了更多的尊重和平等的對待。來自行省的輔軍士兵的服役條件也有了很大的提高。
自克勞狄時代起(約公元52年),服役期滿的輔軍士兵及其後代被授予羅馬公民權,其在服役期間已締結的婚姻或未來將締結的婚姻也獲得了合法化。
在服役期間所生的孩子的父母通常草擬一份非正式的出生證明,由證人簽字,以便在士兵退役並被授予公民權後為確定孩子的公民身份提供依據。克勞狄這一改革措施的動機在於:一是鼓勵非公民入伍,增加兵源;二是獲得軍隊的好感,保證軍隊的忠誠。因為,與增加軍餉相比,“一個保證軍隊忠誠的更合算的方法是改善他們的服役條件和退役時獲得的好處。這正是克勞狄在向服役期滿的輔軍士兵擴展公民權時所做的”。
儘管羅馬皇帝在繼位時往往對士兵進行賞賜,但卻很少提高士兵的軍餉。公元1-2世紀,羅馬軍隊的軍餉只提高了3次,分別是在奧古斯都、圖密善和塞維魯時期。還有學者認為,羅馬政府授予退役輔軍及其後代以羅馬公民權,而沒有對他的妻子予以考慮,這表明了“公民權向退役的輔軍擴展既不是對有功服務的一種大方的承認,也不是用來歡迎有資格的候選者進入羅馬公民行列的一種漸進的政策,它僅僅是政府試圖用來把整個西部帝國防守負擔轉嫁到其邊境居民身上的另一種手段”。其目的是為了使老兵之子成為羅馬公民,從而增加當地有資格加入軍團的羅馬公民的人員儲備。
安東尼·皮烏斯時期(約公元140年),授予退役輔軍士兵及其後代以公民權的規定有所修改。此後羅馬公民權只授予服役期滿的老兵本人及其在退役後所生的孩子。而那些在他們服役期間所生的孩子只有其本人加入軍隊才可獲得羅馬公民權。
這在一定程度上鼓勵了更多的士兵之子為獲得羅馬公民權而加入軍隊。士兵之子逐漸成為羅馬軍隊新兵的重要來源。因此,“軍隊是創造羅馬公民……首先是它自己的士兵的機器”。
五、克勞狄和安東尼時期頒佈的立法產生了深遠的影響
首先授予退役老兵及其後代以羅馬公民權的制度是士兵入伍的一個重要的誘因,它極大地促進了羅馬公民權在行省的擴展,增加了羅馬公民的人數。有學者認為,“從內戰到212年為止,羅馬公民團體的最大增長是在軍隊中服役的結果”。“在一至二世紀中,這次改革比帝國的任何其他立法都創造了更多的公民”。
據統計,每年有近5000人從輔軍退役並獲得羅馬公民權。如果加上他們的妻子和家人,羅馬公民的總數在100年內至少增加了兩倍或三倍。軍隊使公民增加了300萬。因此,“輔軍構成了帝國羅馬化了的人口中最重要的增加的部分”。
其次,授予退役輔軍士兵以羅馬公民權“這一制度的建立對於邊境行省的羅馬化,以及保證邊境軍隊中的非羅馬隊伍的忠誠是非常重要的”。
授予退役輔軍士兵以羅馬公民權的做法在一定程度上表明瞭,自克勞狄皇帝時期以來羅馬統治者對輔軍士兵的日益尊重和對行省的非羅馬人態度的逐漸改變。克勞狄時期在軍事和民事方面均進行了改革,他鼓勵行省人更多地參與羅馬國家的政治和軍事事務,將長髮高盧人引入元老院。輔軍士兵的服役條件也得到了很大的提高。
這些措施表明,羅馬統治者對其行省的臣民給予了更多的關注,羅馬人越來越平等地對待行省的非羅馬人。而向行省人擴展羅馬公民權和不斷提高行省地位的做法贏得了更多的行省人對羅馬政權的支持和忠誠,從而也減少了許多對羅馬統治不滿的因素。
六、公民權為融入羅馬社會,改善社會地位提供了機會
授予羅馬公民權不但提高了退役老兵本人的政治地位,使他們獲得了從未享有過的特權和聲望,而且還為其後代融入羅馬社會,改善其社會地位提供了機會。
退役老兵可以享有各種經濟和法律特權,如減免税收,免除各種強制性的公役。同時,作為羅馬公民他還可以在羅馬充分地參與政治生活,他們還擁有某些其他人所沒有的刑法特權。
在犯罪懲罰方面,他們可以免除殘酷的刑罰,如獸刑或鞭打等等。涉及到有關判處死刑的案件,他們可以在當地法庭向羅馬上訴。通常僅僅因為擁有羅馬公民的身份就可使地方當局不敢草率審判。退役輔軍之子因隨父親獲得了羅馬公民權而有資格加入軍團,當選為地方官員或進入城市議會,進而為擔任更高級別的軍官或文官,升入到騎士甚至元老階層創造了條件。
七、授予羅馬公民權的政治目的
授予羅馬公民權主要是出於明確的政治目的,是羅馬政府控制和統治帝國臣民的一個重要的工具。對一些人來説,所謂認同或身份是“一套關於他們是誰,他們屬於誰的觀念”。獲得羅馬公民權在很大程度上能改變一個人的文化和思想認同。正如一位日耳曼人首領塞蓋司特斯對羅馬人説:“自從神聖的奧古斯都使我成為羅馬的公民,我就根據你們的利益來選擇朋友和敵人了”。
獲得羅馬公民權在一定程度上也改變了輔軍士兵的政治認同。來自行省和蠻族的士兵在獲得羅馬公民權的同時,他們也“接受了一套全新的權利和責任,它們與部落社會的親屬關係是相牴觸的,並經常會取代後者。他的身份不再根據其家庭、氏族和部落來確定,……這樣的人實際上不再屬於他們的部落了”。
對某些輔軍士兵來説,長期遠離家鄉,生活在軍營當中,並在軍營周邊地區組建了家庭,這在一定程度上割裂他與原來所在氏族或部落的親緣紐帶,他們與軍隊之間的密切聯繫,以及與其他士兵之間的同生死、共生活的親密夥伴關係代替了其原有的社會關係和家庭紐帶。輔軍士兵在服役期滿之後很少有人返回到他們被召募的地方。
這一事實也證明了,在輔軍中服役在很大程度上能夠切斷士兵與其家鄉的聯繫。那些獲得羅馬公民權的退役輔軍士兵及其家人“在整個帝國形成了一支巨大的親羅馬因素。一旦建立了用公民權來回報的制度,他們便全心全意地忠誠於羅馬”。
八、加入羅馬軍隊是輔軍士兵實現羅馬化的一個重要途徑
長達25年的軍旅生活使許多士兵脱離了其原來的社會,獲得了更多的接觸羅馬文化的機會,受到了一系列羅馬物質文化、生活習俗和價值觀念等的影響,改變了他們的文化和思想認同,通過在服役期滿後被授予羅馬公民權而獲得了新的身份和關係,在政治認同方面實現了羅馬化。
羅馬政府在西部行省當地的部落中廣泛招募輔軍士兵,在長達25年的軍事生涯結束後,這些退役的輔軍士兵或返回故鄉的部落或村落或留在軍隊駐地附近定居。他們構成了一個多少有些羅馬化的土著貴族階級,作為當地的上層分子在部落生活中負領導之責。他們“可以仿照羅馬自治市的形式組成一個統治集團,統領着本部落其餘的人和其他部落……這些士兵都是退役輔軍軍人的子孫和都會權貴階級的成員,他們在一定程度上已經羅馬化了,並由於社會地位較高而與他們的親戚朋友分開。於是一些人變成了城市組織的成員,而其餘的人則保持以往的原狀,仍過着他們所習慣的部落生活,並送子弟到羅馬輔軍部隊中去當兵”。
來自行省的貴族甚至出身低下的人成長為騎士乃至元老,並擔任軍隊指揮,有助於羅馬軍隊指揮行省化,以及行省上層的羅馬化。
參考文獻:
王鶴《羅馬軍隊與西部行省羅馬化關係研究》
任炳湘《世界史資料叢刊初集·羅馬共和國時期》
王建吉《古羅馬共和國軍事史》
陳劍《試論高盧地區的羅馬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