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每個人都有名字,這可以説是我們行走世間的一個代號。但是各位可能有所不知,我們現在的名字,其實是一個偏義複詞,指的是姓名,而那個“字”則被我們棄之不用了。
喜歡看古代歷史劇的朋友們可能早就注意到了,古代人一般有兩個代號,一是名,二是字。據《顏氏家訓》記載:“名以正體,字以表德。”意思是説起名是為了分彼此,取字是為了明尊卑。
諸葛亮,字
古代的嬰兒在三個月大的時候就會由父母命名,供長輩呼喚,而等到男子弱冠(二十歲)時則加上“字”。女子則是到了許嫁之時(一般是十五歲左右)加“字”,所以古代未婚女子要説自己單身,則一般用“待字閨中”來表示。那麼“字”是如何來的呢?坦白講,我國是一個禮儀之邦,凡事都講究一個禮儀。古代人在祭拜祖先的時候,一般都不敢稱呼先祖的“名”,所以就產生了“字”。
孔子見老子
不過有沒有例外的情況呢?説實話凡事都有例外,名和字的使用上也不例外。明朝大學問家顧炎武就認為,古人有時候也講究“生不諱名”。舉個例子來説,孔子的地位不亞於老子,但老子與孔子相見時,則直呼其名。《禮記·曾子問》中記載,老子見到孔子的第一句話就是“老聃曰:丘。”曾子和子夏是同輩,但是曾子也直呼子夏(卜商)的名,《禮記·檀弓篇》:“曾:商!”
此外,字是一種尊稱。所以在人際交往中,名一般用作謙稱、卑稱,或上對下、長對少的稱呼。
平輩之間只有很熟悉、交情很好的時候才能相互稱名。下對上、卑對尊寫信或稱呼時,一定要稱對方的字,絕對不能稱呼對方的名。尤其是面對君主和自己父母長輩的時候,名是連提都不能提的,否則就是“大不敬”。
有時候,地位高的人有時候也會稱呼地位低的人“字”,這代表了一種認可。比如《史記》中記載劉邦稱呼張良則是“高帝曰:運籌策帷帳中,決勝千里外,子房功也。”子房是劉邦謀臣張良的字。
説到底, 字的產生是出於尊崇長輩顯貴的倫理需要。而現在的我們“有名無字”也恰恰是因為傳統的尊卑秩序被完全否定,以明尊卑為主要功能的“字”,也就失去了存在的基本依據。不過我們現在又發明了“這總那總”、“主席”、“首長”、“董事長”等詞語來代替了。
最後再説一點,現在有很多人認為我們拋棄了“字”,只有自己的“名”與自己相伴一生。正如前文所講,我們現在不講究尊卑貴賤那一套了,所以“有名無字”也無可無不可了。不過在“名”之外有個“字”,其實感覺也蠻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