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於歷史原因,一些地方的知名民校,往往都有公辦學校的影子,比如“XX實小分校”、“X中分校”等等。
這樣的民辦學校,其實該地公辦名校的“連鎖店”——同樣的師資,同樣的管理模式,同樣的管理者。唯一不同的就説:這些學校可以收費,而且收費相當高。
公辦學校辦民校,擠佔了公辦學校的師資,稀釋了公辦學校本身的品牌資源,加劇了教育焦慮,產生了不易協調的傾斜。
另一方面,公辦學校參與的民辦學校,既利用公辦學校的優質教育資源和品牌優勢,也採用了民辦學校的收費機制和可掐尖的招生模式。
如此一來,對公辦學校和民辦學校都造成了不公正的競爭,影響了教育格局,擾亂了教育和招生秩序。同時,這類學校往往也是大班額,與教育導向不符。
所以,家長對公辦名校辦民校的行為,叫苦連篇,十分不滿,但有無可奈何。希望這樣的模式早上被叫停。
義務教育階段的學校,應當秉持教育的普惠性和公益性。但民辦學校作為公立學校的有益補充,也應以公益性無主,不能鑽到錢眼裏。
從目前狀況看,公辦學校不宜再參與組建名校。畢竟,這是在利用國家資源,謀求不當利益。
近日,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實施條例》出台,該條例9章68條,將於2021年9月1日起執行。
“實施條例”規定,實施義務教育的公辦學校,不得舉辦或參與舉辦民辦教育,也不得轉為民辦學校。
之前那些打着公立學校旗號所舉辦的民辦學校,現如今就必須與公立學校完全脱鈎,成為獨立的民辦學校。要求他們“不得僅以品牌輸出方式參與辦學”。
這意味着,有公辦名校背景的民辦學校,要有獨立的校園、獨立的法人代表、獨立的教育設施、獨立的管理模式、獨立的校名等等。不要再想從公立名校揩油了。
其實,這並非是限制民辦學校發展,而是規範民辦學校。當然,對期待民辦教育公平的家長來説,這是好事。
88了,依靠公立名校的民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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