士族地主階級在唐末、五代以後就不會有了沒有?談一談在我國士族的變化

其實中國也是爵位世襲,並非官位世襲。比如桓温死了,桓玄襲其爵位南郡公,但是官位侍中、大司馬等都沒有。官位世襲在中國其實應該算是陸九淵所説的“官無封建,而吏有封建”。陳寅恪先生在《隋唐制度淵源略論稿》《唐代政治史略稿》裏面論述詳細,考證嚴謹,很值得參考。不知道、為什麼都沒有提到這兩本書,基本上論爭的關鍵陳寅恪先生基本上都討論過了。

我在這裏補充一下隋唐之際的士族變遷,權當笑談。與我們想的相反,士族在有唐一朝並不受官方重用反而民間聲望更高。隋唐起家在北周,但北周制度典章矯揉造作,模擬周官之制,不倫不類,遂隋唐人物典章多取北魏之制,雜以關隴一帶漢代遺存,梁陳之舊制,故隋唐取關中為核心,其他不足言。

士族地主階級在唐末、五代以後就不會有了沒有?談一談在我國士族的變化

門閥簡史:士族階層的產生和消亡

而士族多為南朝北朝舊族,以經學禮法為家學,豈在經濟之地位。遂唐初打壓士族,少見出任大官,後又有武后玄宗科舉制之興起,進士浮薄即從此出,士族更見擠壓。然士族之影響不在廟堂,而在民間,如寧娶門第女,不羨帝王家等。唐人識人以“山東之人尚婚婭,江左之人尚人物,關中之人尚冠冕,代北之人尚貴戚”,由此可見士族之影響。安史之亂後,唐之王室以關中與東南六道為重,其他為節度使把持,中央無可奈何,進士與士族之衝突亦漸興起。至文宗好文史,士族多被獎擢,進士落寞,然武宗逆其義,至宣宗則好功名。牛李黨爭亦在上意之轉換中,你方唱罷我登場,不亦樂乎。然此後,閹寺內廷亂政,士大夫無法只能同仇敵愾一致對外,遂黨爭不起。唐末黃巢起義,五胡亂華,十國紛立,又無魏晉南北朝數百年之莊園支撐,離亂失所,家學盡失,禮法不存,根之即腐,其奈樹哉?故士族之衰宏觀上在皇權之集中,而中觀或微觀即在隋唐之際未擇良木,又遇科舉之興,固守家學,鄙薄進士,至亂離之世,其氣已竭,只能湮滅。士族以禮法經學為本,觀宋初之文運,尚不足明初之興盛,其衰亦可見之。

士族地主階級在唐末、五代以後就不會有了沒有?談一談在我國士族的變化

衣冠南渡

所以這個問題論爭的關鍵其實就在這個士族地主階級的定義上,我指的呢是自東漢太學生以來,以禮法經學為家學,至魏晉南北朝數百年間王謝大家之類的士族,而此後發跡諸人只能算是暴發户吧!

關於士族的定義,為什麼傳承數百年的士族到唐末五代十國就沒有了呢?其實和皇權的集中並沒多大關係。其一,士族之發跡光大在魏晉南北朝之數百年動盪,無論南朝北朝士族皆以其才學保佑一方平安,方得如是之聲望。在北朝,則與少數民族合作,推行如府兵制等助其融入中原;在南朝,則為封建之大莊園為標誌。然兩地各異,因南朝莊園制在前,凡宋齊梁陳皆非真正意義上之中央政府,而各地莊園甚為獨立。毋寧南朝北朝,士族之立足並非在經濟之雄厚,而在道統之所寄。故北朝士族,一直在皇權下,而南方士族,儼然一地方政府。

士族地主階級在唐末、五代以後就不會有了沒有?談一談在我國士族的變化

隋煬帝下江南,加強了與江南士族的聯繫

其二,隋唐以降,承襲北魏府兵制,以租庸調製立本,此時社會依慣性,仍崇尚士族,唐太宗即言“我與崔、盧、李、鄭無嫌,顧其世衰,猶獨恃舊,不解人間何為貴之?朕以冠冕為等級高下。”可見唐初太宗之時,士族所謂之經濟基礎已無,又何德何能承其社會識人之準繩?緣其在道統之所寄,眾望之所歸。然其家學淵源,動靜舉止,豈非世間之暴發户所比。其三,有唐一代乃士族由盛轉衰之關鍵,而唐代皇權之集中,豈非不明史事?若以安史之亂以前算,仍可勉強;然唐之後世,閹寺擅權,牛李黨爭,皇權之關鍵的繼承權幾被閹人所定,內外之事,不出其右。唐之子孫皆為其傀儡,如此之世,言皇權之集中未免太過。

士族地主階級在唐末、五代以後就不會有了沒有?談一談在我國士族的變化

隋朝612年形勢圖

其四,牛李黨爭之實質即為內廷閹寺之爭與外廷士族與進士之爭之混合,然內廷為主動,外廷為被動。表面上受皇帝之好惡影響,可閹寺決定了皇帝呀!故因有唐一代之重心皆在關中,而關中之重心則在皇宮,而皇宮之重心則在北門,觀歷次宮廷政變,關鍵即在北門禁軍,而此北門即在閹寺之手。故由上可知,士族之興起即在中央政府崩潰之時,讀書人或與新政府合作,或秉承家訓,保育平民,皆在承古之道統。其之衰亡,竊以為,各種集團的博弈之中漸落下風,至五代十國之亂世,既無武力之保佑,又無經濟之支撐,道統不存,其根既沒,自然消亡。至於後世之宋明理學家既有道統,然其於政治之影響,確在皇權之擴張中慢慢減弱。

士族之衰,皇權集中固有影響,自魏晉而隋唐,根基既厚,影響既深,淵源流變,豈一皇權之集中所能道也!

我認為在農業不發達的時代,小農容易破產易被大地主兼併,形成了莊園經濟,莊園經濟可以維持一定規模可以與中央抗衡的私人武裝。唐末五代之後,農業比較發達,小農不容易破產,容易轉變成中小地主,大地主的莊園經濟難以形成,自然就無法供養私兵與中央抗衡,君權就難以制衡了。中小地主取悦君主尋求保護免於大地主的侵害,君主團結中小地主制衡大地主。例如明代皇帝以文官制衡藩王勳貴外戚。

版權聲明:本文源自 網絡, 於,由 楠木軒 整理發佈,共 1913 字。

轉載請註明: 士族地主階級在唐末、五代以後就不會有了沒有?談一談在我國士族的變化 - 楠木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