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晚報訊 (記者 吳潔 實習生 魏羽辰) 近日,深圳市生態環境局發佈《關於做好2020年度碳排放權交易試點工作的通知》。《通知》顯示,根據全國碳市場建設進程及深圳2020年度碳排放權交易試點工作安排,深圳對碳排放管控單位作出調整:深圳8家發電企業納入全國碳排放權交易配額管理,不再參與深圳地方碳市場;經市政府同意,新增51家企業進入深圳碳排放權交易管控範圍。調整後,深圳2020年度碳排放管控單位共計690家。
2011年,國家啓動碳交易試點,深圳是國內較早啓動碳交易試點的城市。2012年,深圳發佈《深圳經濟特區碳排放管理若干規定》,提出實行碳排放管控制度,對深圳重點碳排放企業及其他重點碳排放單位的碳排放量實施管控,碳排放管控單位應當履行碳排放控制責任。
《通知》顯示,深圳市生態環境局將組織專業機構對碳排放管控單位2020年度碳排放報告和核查報告進行抽查和重點檢查。碳排放管控單位應切實履行碳排放控制主體責任,加強本單位碳配額管理和排放控制,配合抽查和重點檢查工作,如實提供碳排放和增加值數據,按照規定程序和要求完成履約。
碳排放管控單位相關統計指標數據報送截止時間為2021年4月30日;履約截止時間為2021年6月30日。碳排放管控單位應按照核定的2020年度碳排放量,通過“深圳市碳排放權益註冊登記簿系統”提交足額配額或可使用的國家核證自願減排量(CCER)進行履約。
作者:吳潔
來源:深圳晚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