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發佈的指南,詳列了十多種性騷擾具體表現形式,有助於公眾識別與防範。
深圳率先發布指南,將性騷擾防治工作責任到人,利於有效懲治不法之徒。資料圖。圖片來源:新京報網
文 | 楊玉龍
據報道,近年來,發生在職場、學校和公共交通等場所的性騷擾事件時有發生,引發社會關注。為此,深圳市婦聯、教育局、公安局等九部門,於近日聯合印發了《深圳市防治性騷擾行為指南》,成為我國首個指導機關、企業、學校等單位建立防治性騷擾工作機制的制度性文件。
深圳的做法無疑值得稱道,對於遏制性騷擾更具風向標意義。該指南直面當前性騷擾社會熱點問題,首次明確了性騷擾行為的構成要件、具體表現形式、主要類型,並詳列了言語、文字、圖像、肢體、行為等十多種具體表現形式。可謂是填補了性騷擾的定義空白,有助於公眾識別與防範性騷擾。
與此同時,該指南還能提升全社會防範意識,推動機關、企業、學校建立完善性騷擾防治機制,特別政府部門主導的維權工作機制。比如,該指南由九個職能部門聯合印發,且明確了相關部門的工作職責。這就有利於構建起共治共建共享的工作格局,讓性騷擾得到最大程度的遏制。
具體來看,指南要求相關單位設立防治性騷擾責任部門,制定防治性騷擾制度,開展防治性騷擾宣傳培訓,受理性騷擾申訴、舉報;創設了諮詢與投訴處理程序,建立了約見、回應、調查、反饋、調解、處置、告知等具體流程規範。這些舉措,將相關工作責任到人,讓防範與處置性騷擾有規可循,有利於對不法之徒實現精準有效懲治。
而從法治角度來看,作為一份落實反性騷擾法律的規範性文件,該指南率先將性騷擾防治的法律規定具體化,極大提高了在實踐中反性騷擾的可操作性。因此,該指南不僅是深圳在性別平等法治建設上的重要一步,對其他地方而言無疑也具有現實示範意義。
當然,良法更須善治。發佈指南只是第一步,如何將其落地則更為關鍵。一些企業針對該指南的回應,就值得點贊。比如,深圳巴士集團表示,將建立性騷擾投訴舉報機制,工會將在保護當事人隱私的情況下,協同相關部門進行調查處置,同時加強心理疏導等人文關懷;在公交車內發現疑似性騷擾行為,司乘人員也將積極提醒乘客防範制止等,都是對指南內容的具體落實。
對性騷擾就須共防共治。深圳率先發佈防治性騷擾行為指南,有利於潛在的受害人有效防範,更可以威懾潛在的加害人約束其不法行為;同時也以其創新性、聯動性和可操作性,成為落實《民法典》有關防治性騷擾規定的生動實踐。期待其他地方能夠積極行動起來,通過完善制度舉措,讓不法之人無處容身。
□楊玉龍(時評人)
編輯:何睿 校對:楊許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