楠木軒

《國家衞生健康委辦公廳關於完善生育登記制度的指導意見》解讀

由 簡振武 發佈於 綜合

一、制定背景

2021年6月,《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優化生育政策促進人口長期均衡發展的決定》(以下簡稱《決定》)印發,決定實施三孩生育政策及配套支持措施。為貫徹落實《決定》精神,健全覆蓋全人羣和全生命週期的人口監測體系,強化人口服務體系建設,提升基層服務管理水平,我委印發了《關於完善生育登記制度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指導意見》)。

二、主要內容及完善重點

《指導意見》共四部分,第一部分提出完善生育登記制度的總體要求,第二部分着力精簡登記事項,第三部分強調要改進和加強相關服務,第四部分提出了推進改革創新、加強網絡隊伍建設以及加強監督指導等工作要求。

本次完善生育登記制度圍繞貫徹《決定》精神,堅持以人民為中心,強調便民利民,主要突出以下三個重點:

(一)精簡登記事項。明確夫妻生育子女的均實行生育登記。精簡辦理所需材料,能夠通過人口健康相關信息系統獲取的信息,不再要求申請人提供材料,暫時無法獲取信息的可實行承諾制辦理。全面推行網上辦理,強化人口信息共享,推動實現“數據多跑路、羣眾少跑腿”。

(二)突出優化服務。指導各地發揮生育登記的信息引導作用,動態掌握羣眾生育狀況及服務需求,及時提供生育諮詢指導和婦幼健康等相關服務。按照簡政便民原則,提出推動相關事項辦理與生育登記脱鈎,大力推進出生醫學證明、兒童預防接種、户口登記、醫保參保、社保卡申領等“出生一件事”聯辦。

(三)強化人口監測。把生育登記和出生信息統計作為出生人口監測的重要途徑,推動健全覆蓋全人羣、全生命週期的人口監測體系,密切監測生育形勢和人口變動趨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