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3:現代人口普查在中國的確立

國務院決定在今年開展第七次全國人口普查,普查標準時點為2020年11月1日零時,10月11日至12月10日為入户工作時間。人口資料自古以來就是各國政府治理國家的重要依據。自周宣王“料民於太原”算起,我國已有近2800年的人口調查歷史。明洪武年間,太祖朱元璋甚至進行了一次全國性的人口普查,並在此基礎上建立了黃冊制度。從《漢書·地理志》中西漢元始二年的第一個全國性人口數字開始,我國各類史籍記載了豐富的全國或地方性的歷史人口數據。當然,古代文獻中的人口數字常常受到學者的質疑,正如何炳棣所言,“困難並不在於缺乏人口數據,而在於如何理解這些數據”[何炳棣:《明初以降人口及其相關問題(1368—1953)》,三聯書店2000年版,第1頁]。隨着自然科學和人類社會的發展,從19世紀起,現代人口調查方法在歐美國家萌發並逐漸趨向成熟,於20世紀上半葉東漸中國。        

1953:現代人口普查在中國的確立
     

現代人口普查及其在中國的最初嘗試             

現代意義上的人口調查一般分為三類,一類是在户口管理的基礎上,通過經常性登記取得人口數量及變動等各類資料的人口經常性登記;一類是採取抽樣調查的方法,對一個地區的人口按照一定比例抽樣並進行調查登記以取得人口等方面資料的人口抽樣調查;第三類是按照統一的方法、項目、表格和標準時間,對某地區逐人逐户進行調查以獲得確切人口資料的人口普查。現代人口普查又稱“國情普查”或“國勢普查”,指“在國家統一規定的時間內,根據國家行政和社會、經濟以及科學研究的需要,按照統一的項目、統一的表格、統一的時點和統一的填寫辦法,對調查區域內的全部人口,逐一進行調查和登記的過程”(李永勝,《人口統計學》,西南財經大學出版社2002年版,第276頁)。這三種人口調查方法既相互獨立,又互相關聯。一般人口普查需要以經常性登記資料為依據,確定調查的範圍,作為制定方案的依據等;人口普查的結果又能和人口經常性登記的資料進行核對更新,幫助建立和完善人口經常登記制度;人口抽樣調查相比人口普查具有更大的靈活性,又可以獲得人口經常登記所沒有的資料,還能對人口普查的結果進行檢驗,成為越來越受到重視的一種人口調查方法。             

清末宣 統年 間(1909—1911)舉行了中國歷史上第一次全國性的人口普查,但由於清政府在普查實施過程中被推翻,普查的數據沒有得到完整的彙總和統計,是一次沒有最終完成的人口普查。後世學者根據各方面材料估算,宣統年間全國人口總數大約在3.6—3.7億左右。             

民國時期,國民政府主計處在吸取1928年全國户口普查失敗教訓的基礎上,於1936年開始籌備原定於1951年舉行的全國户口普查。西遷之後,國民政府又在四川、雲南等地區進行了試驗性質的地區人口普查,獲得成功。雖然民國時期並未真正成功舉行過一次全國人口普查,但歷時12年的籌備工作為之後新中國第一次人口普查在技術、人力上做了一些鋪墊。 

1953:現代人口普查在中國的確立
            

劃時代創舉:新中國第一次全國人口普查             

新中國成立後,隨着1953年3月《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及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選舉法》的實施,精確獲得各地的人口數字成為實施選舉法的重要前提和基礎。1953年4月3日,中央人民政府發出了《政務院為準備普選進行全國人口調查登記的指示》和《中央選舉委員會關於基層選舉工作的指示》,並公佈了《全國人口登記調查辦法》。按照兩個指示和登記辦法,此次全國人口調查的標準時間為1953年6月30日24點整。具有劃時代意義的新中國第一次人口普查就此拉開序幕。從1952年底開始籌備算起,至1954年11月初正式公佈了人口數字為止,我國的第一次全國人口普查工作(時稱“全國人口調查”)歷時兩年。這是中國歷史上第一次成功完成的現代全國人口普查。             

由於新政權有着強大的基層力量,此次普查工作開展得較為順利。以上海為例,全市劃分為944個選區,每選區分為若干個調查登記站,登記站的設立,原則上市區、市郊各鎮與直屬選區每一個户口段設立一個登記站,郊區按每鄉設四個登記站,全市共設立登記站4500餘個(水上及機關、工廠、學校、企業等除外)。平均每200到300户劃一户口段。每個登記站以6人配備計算,共動員工作人員27000餘人,其來源除户籍警外,以當地基層幹部為主,包括居民委員、治保委員、工會、婦聯和社會知識青年等。個別有困難的地區,市選舉委員會還從師生中調配加以補充。由於調查登記區劃分得很小,參與調查的人員相對較多,上海的人口調查一共只用了三天。這次普查是根據我國當時的實際情況,吸收民國時期小範圍普查和籌備全國人口普查的經驗,並參照蘇聯1939年人口普查工作而進行的,整個普查過程中,共組織和訓練了250餘萬登記人員。             

根據1954年11月1日中國國家統計局發佈的《關於全國人口調查登記結果的公報》,1953年6月30日24時的全國人口總數為601938035人。直接調查登記的人口為574205940人;用其他辦法調查的人口為27732095人,包括:沒有進行基層選舉的和交通不便的邊遠地區8397477人(如西藏、新疆等少數民族地區,數據均來自各地方政府的資料);台灣地區7591298人(根據1951年台灣公佈的數字);國外華僑和留學生等11743320人(根據華僑事務委員會等機關的資料)。其中,大陸地區的總人口為580603000人。             

中央統籌,廣泛宣傳,結合生產,因地制宜             

從清末宣統年間的人口普查開始,中國曆次普查方案中對羣眾的宣傳工作始終是工作的重點,宣傳的形式要求多樣化、羣眾化、口語化。新中國的第一次全國人口普查的宣傳工作也不例外。除口頭宣傳外還普遍採用了鑼鼓、戲曲、曲藝、電影宣傳片、海報、黑板報、大字報、廣播等各種宣傳方式,從傳統的到現代的傳播形式均包含在內。少數民族還採取了他們自己的方式,例如湘西苗族自治區採用了在當地羣眾中廣受歡迎的“片屋會”的形式,在苗族居住的寨子,培養歌郎,把普選政策和當地情況相結合,編成苗族人民最喜愛的山歌,使羣眾普遍都唱起來,讓政策變得容易懂、容易記。雖然此次人口普查和普選合在一次進行宣傳,提高了宣傳的難度,但宣傳過程中充分發動了地方組織的力量,取得了理想的效果。通過這次人口普查和普選的宣傳工作,新政府進一步鞏固了基層中的宣傳網絡,由上而下的宣傳效率進一步得到提高,為開展其他工作提供了便利。             

中央人口登記調查辦公室在此次人口普查過程中,起到了非常好的協調與指導作用。中央人口登記調查辦公室由內務部、公安部、國家統計局等有關部門組成,是此次人口普查工作的主導機構。它通過與各地的溝通協調,發現和總結在人口調查工作中的各種問題,研究解決方案並告知各地。各地的人口調查登記工作開展的日期、持續的時間都不盡相同,通過各級人口調查登記辦公室與中央建立起日常的請示報告制度,除了使中央掌握全國人口調查登記情況的進程外,還能使部分省市的問題、經驗和方法與其他省市一同分享。             

第一次全國人口普查的標準時間定於1953年6月30日,正值農忙時節,7月、8月份又值南方多雨水災頻發時期,因此,人口調查、普選工作要結合生產並以生產為重也是第一次全國人口調查的特色。例如,當上海的人口登記調查隊到達上海市郊典型試辦鄉——高南鄉時,正逢久旱無雨,工作隊就首先組織農民進行水利灌溉,領導抗旱保生產的工作,保全了該鄉五百多畝棉田的棉苗。工作隊在得到農民信任後,利用勞動中的空閒時間進行宣傳,並精簡會議,取得了良好的效果。有些地區由於受災嚴重,就直接推遲了人口調查和普選的時間,優先組織當地羣眾救災和恢復生產。             

此外,充分考慮到中國的國情和特殊情況是此次人口普查工作的一個亮點。和其他進行過現代人口普查的國家相比,中國國土廣袤,人口眾多,各地的經濟、文化、地理環境又相差很大,因此,因地制宜的政策是普查工作成功推進的保障。例如,對於一些交通不便的偏遠地區和少數民族地區,這次沒有采取直接普查,而是通過當地政府來收集資料。南方河道縱橫的地區,有許多人終年生活在船上,其中不少還四處漂泊。對於這部分人口,從一開始《全國人口登記調查辦法》中就有專門的條款規定了水上人口的普查方式。             

量體裁衣:第一次全國人口普查的巧妙設計             

1953年全國人口普查的項目,僅包含姓名、性別、年齡、民族與户主關係等共五項,表格簡化到了極致。這樣做的目的是考慮到當時新政府尚無進行全國範圍內人口普查的經驗,歷史上可以藉以參考的經驗也很少,而工作人員整體素質的限制加之當時進行人口調查的時間十分倉促,因此最終只選擇了最基本的五個項目作為登記表的內容。有關部門在制定計劃時,還曾經討論了在方案中是否需要加入教育程度、職業、社會成分等內容[克拉戴維奇(蘇聯):《中國1953年全國人口調查》,統計出版社1956年版,第16頁],但在討論過程中一一給予否定。教育程度在當時的中國是個很難判斷的填表項:受過現代大、中、小學教育的人只佔很小比例,有些人讀的是私塾,有的人曾經是舉人,有的人識字,有的人只識部分字,大部分人是文盲,因此很難統一到一個項目中進行填寫。如果要制定出一個科學的標準,這將大大增加整個普查的工作量,並且很有可能限於當時大部分工作人員的學識和理解力,可能出現登記中錯誤頗多的情況,如果這樣,就失去了統計的意義。在第二次全國人口普查中,職業一項就由於劃分標準不清晰以及工作人員和老百姓的誤解而最終錯誤太多,無法進行統計。至於社會成分,當時除了少數精神病患者和被依法剝奪權利者外,其他公民都有選舉權,因此也成為了不必要的項目。並且,填寫社會成分還會增加羣眾的疑慮而增加了調查工作的難度,因此這個項目也被否定。事後看來,當初將調查項目精簡到如此之少還是非常英明的,這對後來加快人口調查登記的進度,減少登記過程中的錯誤起到了不小的作用。             

人口調查登記表的設計充分體現了結閤中國實情的考量。甲式錶針對的是家庭住户,其中分為常住人口和在外人口兩部分。那些在機關、部隊、學校、工廠、農場、建築工地等單位長期離家的人口按規定是不能在他們家中登記為常住人口的,但中國人是十分重視家庭觀念的,如果在人口登記時不登記那些常年不在家或者已經離家6個月以上的人,他們的家人就會覺得委屈,因為親人們認為這些人仍然是家庭不可分割的成員。有的人甚至以為對他們不進行登記,自己的親人以後就無法回來了。因此,進行人口登記時,住户肯定會堅持要求將家庭內所有成員,不論是否常住都登記入冊。考慮到這種情況,甲式人口調查登記表就分成了常住和在外兩部分人口,而統計人口時僅計算右邊的常住人口,左邊的在外人口就不作計算。這樣既照顧到中國人的傳統和習慣,又不影響調查工作的準確性。此外,中國當時很多婦女沒有自己的名字,有些孩子長大後也沒有正式起名,而是沿用自己小時候的乳名,因此《人口調查登記表填寫説明》中規定,“對於無名者,可於其姓下填寫其習慣稱謂或乳名”。             

1953年的人口普查是我國曆史上第一次完全意義上的現代人口普查,進行直接普查的人口超過5.7億,是世界範圍內前所未有的。整個普查過程動員了250多萬名工作人員,這還不包括居民中協助調查的積極分子。此次人口普查是中國成功確立現代人口普查制度的標誌,它協助了户籍制度和計劃經濟體系的建立,直接導致了中國人口政策的節育轉向,併為此後歷次的人口普查提供了寶貴經驗。             

本文寫作參考《人民日報》關於第一次全國人口調查的相關報道和上海市檔案館關於第一次全國人口調查的相關檔案。             



作者:陸新蕾
編輯:劉迪
責任編輯:任思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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