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縣長” 覆滅記!

  周智勇,人稱“周縣長”“周主任”,混社會將近三十年,兩進監獄,在暴風驟雨般的掃黑除惡專項鬥爭中第三次接受審判。起底他的跌宕人生,對所有企圖作惡的人將是警示:不要心存僥倖,正義可能會遲到,但是永不會缺席!

  ? 他眼中的自己:有名望的生意人、孝順的兒子、疼愛女兒的父親,是一個大方義氣的人;

  ? 同行眼中的他:耍狠、霸道、唯我獨尊,不擇手段賺錢、肆意打壓對手,他介入的生意不容別人插手;

  ? 羣眾眼中的他:尚武、暴力,心狠手辣,惹不起也不敢惹;

  ? 公安機關眼中的他:深諳人性,藐視法律,以商養黑,以黑護商。

“周縣長”  覆滅記!

  7月27日,嶽塘區人民法院對周智勇黑社會組織案進行一審宣判,宣判現場。

  年幼習武 追名逐利靠“狠”立足

  1970年,周智勇出生在湘潭縣一個職工家庭,由於父母都要上班,他從小就和弟妹住在河口鎮太和村的外公家。太和村村民歷來有尚武習武之風,周智勇的外公有功夫、會治療跌打損傷、愛打抱不平,在當地很有威望,村民發生了糾紛經常找他調解。隔壁住着一位有名的拳師,很多人慕名而來拜師學藝,因為周智勇離得近悟性高,這位拳師一直免費教他習武。“外公的威信聲望是我對‘名’最早的認識,而拳師通過名聲就有人願意花錢來習武,這是我對‘利’最早的認識。”回想伴隨一生的名利之心的由來,周智勇這麼説。

  會打架再加上父母一直無暇管束,周智勇從小就是玩伴裏的“頭兒”。1987年,剛讀完高一的周智勇到信用社上班,在擔任信貸員期間,他認識了不少有錢老闆,“周主任”的稱號就是從找他辦理信貸業務的老闆開始叫起的。看着老闆們衣着體面光鮮、個個出手大方,他漸漸不滿足於幾十元的工資,1993年,他辦理了停薪留職。

  上世紀九十年代,在地下錄像室流傳開來的港片《古惑仔》紅遍了大江南北,崇尚江湖義氣與暴力美學的周智勇視“銅鑼灣扛把子”陳浩南為偶像,渴望成為電影裏的“大哥”——有錢、有地盤,有“式樣”。他開始有意識地網羅一批社會閒散人員,出身於體校的王朗、彭中芳,靠打架打出一定影響力的劉子術、易志榮、陳勇,跟他從小一起長大的劉志強、張勇軍等逐漸聚攏在他身邊,這些“小弟”的共同特點是會打架、敢“搞事”。

  周智勇帶着小弟在湘潭、廣州等地插手民間糾紛、打架鬥毆、逞強耍狠。1997年,他敲詐了譚某1萬元;1998年12月,他在湘潭市一茶樓持槍威脅毆打他人;1999年,為了追回羅某、張某等人的高利貸欠款,他糾集小弟拘禁並毆打羅某等人;1999年10月,他在湘潭市某美髮中心尋釁滋事,不僅打傷員工還公然毆打出警民警;1999年12月,他糾集劉子術、彭中芳、王朗等人,光天化日之下在廣州城區持刀將劉某手、腳砍斷……動輒打人、挑釁、鬧事,甚至公然襲警、鬧市砍人、持槍脅迫他人,作惡手段之殘忍令周智勇社會惡名大增。

  2001年5月,周智勇因犯故意傷害、敲詐勒索罪被判刑3年。但出獄之後他習性不改,勢力也不斷壯大。

  以前湘潭市內混社會的喊我‘周縣長’,意思是我只算湘潭縣的大哥,在市區做不了主,那時候我不蠻喜歡這個稱號;後來我主要在湘潭縣發展,認為縣長是一個縣裏面數一數二的大官,別人這麼喊我是認可我的實力,我覺得蠻有面子的。

  隨着實力的增長,周智勇的內心也日益膨脹,他覺得自己就是沒有官職的“一縣之長”,在湘潭縣説一不二。

  真正讓周智勇“黑”出大名的,是2005年4月的錦繡湘江打人事件。錦繡湘江是湘潭縣開發的第一個高檔小區,位於湘江風光帶邊的黃金地帶,開發這個項目的是市區一家有名的房地產企業。因項目開發過程中遇到村民阻工,企業負責人和當地政府多次與村民溝通無果,時任縣國土部門某領導私下指點,“這個事只有‘周縣長’能搞定。”有目擊者回憶,當時周智勇身背數十萬現金,站在挖機鬥上指揮40多名手下:“搞,搞死人了我負責!”在清場過程中,有的老人被拖着扔到池塘裏,共有12名阻工村民被打傷。經此擺平阻工一役,讓“周縣長”的名聲達到了頂峯。

  瘋狂斂財 為達目的不擇手段

  從信用社離職的周智勇做過生豬販運,在廣州開過飯店,做過貨運生意。因詐騙貨主貨物以及種種暴力行為,1999年他躲避廣州警方追捕回到湘潭縣。此時,滿腦子歪門邪道,靠放高利貸、敲詐勒索嘯聚一幫手下的周智勇仍不過是個“古惑仔”。

  2002年第一次出獄後,眼見當年和他一起混社會的一些人搖身一變成了財大氣粗的老闆,他羨慕不已。他投資片石場、鉛鋅礦,做土方工程,看到什麼賺錢就做什麼,但是不管做什麼生意,他不改霸道、狠辣的作風。

  2004年下半年,周智勇看到太和村附近工廠廢棄的黑泥巴突然成了香餑餑,能賣到兩三千元一噸,見有利可圖他想橫插一腳,遭到先入夥的彭某、劉某林等人拒絕,隨後他指使手下將劉某林的弟弟劉某仁砍傷。強行合夥後,周智勇私自將挖出的1000多噸黑泥巴出售,並將30多萬元貨款據為己有。

  2005年,周智勇通過擺平錦繡湘江項目阻工一事,就獲取非法利潤50餘萬元。

  2007年4月25日,周智勇為壟斷中鐵十四局武廣高鐵工地片石業務,提升片石價格,指使何玟東、易志榮、彭龍等人強行攔住梅林橋片石場3輛貨車一個多小時,直至該片石場老闆答應退出才放行。

  2007年8月,以周智勇為首的涉黑惡團伙被抓獲打擊處理,因受到黃桂生等相關國家工作人員的特殊照顧,獲得從輕處理,2009年2月9日提前釋放。

  受過多次打擊處理的周智勇變得更精了,其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也開始“轉型升級”。第二次出獄後,他瞄準了渣土領域。

  當時,湘潭縣建設項目方興未艾,有些項目需要把渣土拉走,而有些項目需要渣土填充,開渣土公司不僅門檻低,而且兩頭通吃、一本萬利,但這塊“唐僧肉”並不是誰都能吃得下,項目開發商樂於尋找“有勢力”的渣土公司。

  周智勇先是入股楚某的晨光渣土公司,不久之後退出,與歐陽某某、谷某合夥成立天易渣土公司。在幾次與楚某的晨光公司競爭中,天易渣土公司因為要價較高而敗北,周智勇認為楚某“亂了行市”。2009年8月8日,他指使手下打砸了楚某的渣土公司,迫於其淫威,楚某隻好將公司遷往湘潭市區,從此天易渣土公司一家獨大,基本壟斷了湘潭縣城區渣土運輸市場。

  周智勇一方面安排劉子術、張勇軍等人利用社會惡名,採取強行霸佔、阻工等方式承攬工程;另一方面他安排易志榮、謝普等人通過打砸財物排擠對手,通過毆打民眾排除施工阻力;同時周智勇團伙利用套路手段和社會惡名對工程發包方坐地起價、強迫交易,並通過串通投標等非法方式獲取市政工程。其黑惡手段從兩起事件中可見一斑。

  2013年5月,湖南某自動化設備公司在湘潭縣天易示範區購置地皮建廠,需進行土方平整,公司預算為50萬元左右。周智勇想以高價承接工程,先是以2萬元行賄該公司籌備辦主任杜某未果,就安排手下強行介入。周智勇、易志榮等人對杜某推搡並拳打腳踢,易志榮持刀威脅,將杜某逼至預製板處卡住,周智勇將一瓶礦泉水倒在杜某頭上,威脅杜某“湘潭縣還沒有我搞不成的事,我要做的事哪個敢接?”迫於威脅,原承包人劉某自願退出該工程,但為了掩人耳目,周智勇要求名義上繼續以劉某名義施工。因周智勇的干擾,導致該工程嚴重逾期。最終,劉某結得53.5萬元工程費,卻被周智勇索走將近49萬元,參與這個項目讓劉某直接損失6萬多元。

  2015年,天易渣土公司承攬的一項目在施工過程中遭到了當地村民劉某等人的阻工。8月2日上午,在劉某等人再次阻工時,周智勇指使劉子術、易志榮等人現場暴力驅趕阻工人員,後經易俗河派出所民警協調後雙方事態平息。當日中午,易志榮糾集十餘人,持兇器毆打正在某飯店吃飯的劉某等人,造成3人受傷,其中劉某脾臟破裂、胰尾部挫裂傷,經傷情鑑定為重傷。

  據警方統計,通過非法壟斷、控制湘潭縣易俗河城區渣土運輸領域,天易渣土公司累計承攬了50多個工程,總價達到2億多元。在天易渣土公司運營期間,周智勇團伙先後毆打羣眾48人,致傷37人,其中1人重傷,8人輕傷,28人輕微傷,造成他人直接經濟損失342萬餘元。

  排除萬難 公安機關各個突破

  通過公司化運作,黑惡手段保駕護航,周智勇團伙聚斂了鉅額錢財。打掉這個黑社會組織後,公安機關凍結了該組織周智勇等人涉案資金8459396元,扣押10945558.9元,查封住宅房產10套共計1829.96平方米、扣押車輛11台,查封渣土車32台。

  周智勇自恃經濟實力雄厚,手下人馬眾多,黑白都能通吃,幾乎到了肆無忌憚、無法無天的地步。周智勇團伙存續20餘年,公安機關一直在打擊,但是“野火燒不盡,春風吹又生”,這與該團伙層級分明、規矩嚴格分不開,也與背後的保護傘分不開,同時,很多受害人忌憚周智勇名氣,懾於該組織淫威不敢報案。

  2009年的一天晚上,周智勇喝了酒與人在茶樓打牌,因發生爭執而動手打人。徐某不認識周智勇,出來勸架,讓周智勇覺得掃了面子。“湘潭縣還沒有哪個敢攔老子的路”,他和4個小弟一起把徐某打成了重傷。

  2010年,只因為謝某稱呼他“勇妹幾”,他甩了謝某一個耳光,而身為政法委工作人員的謝某竟然不敢報案,此事社會影響極為惡劣。

  乃至公安機關將周智勇等人一網打盡,進入審問階段時,仍有少數受害人心有餘悸,不願與偵查人員見面,不願作證,不敢如實反映被侵害情況。

  “天欲使其滅亡,必先使其瘋狂”。2018年伊始,中央部署開展聲勢浩大的掃黑除惡專項鬥爭,中央、省、市有關機關不斷收到周智勇團伙違法犯罪舉報材料,此案被省掃黑辦列為督辦案件。經過湖南省公安廳前期調查,由省廳將該團伙涉黑惡案件線索移交至湘潭市公安局。湘潭市公安局迅速成立了局領導掛帥的專案組,在掌握組織結構、固定部分犯罪證據後,2019年2月19日,湘潭警方出動50餘名警力,將周智勇及其團伙骨幹成員一網打盡。

  “我一個做正當生意的商人,我又沒打人,抓我幹什麼?”周智勇的反應在警方意料之中,沒有鐵的證據,近幾年“修身養性”的他是不會認罪的。作為團伙頭目的周智勇不認罪,他背後的保護傘就無法揪出。

  經過材料組、審訊組、調查組各位民警共同努力、協同配合、深挖關聯、查找破綻、抽絲剝繭,歷時8個月243天的審訊調查,於2019年10月18日移訴,期間共計審訊近千次,製作訊問筆錄875份,調查千餘次,製作詢問筆錄683份,移訴案卷累計172卷。該案錯綜複雜,材料擺滿了整整一間辦公室,但專案組依舊將周智勇團伙的罪狀一條條釐清。

  一審宣判:有期徒刑24年

  7月27日,嶽塘區人民法院對周智勇黑社會組織案進行一審宣判,以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故意傷害罪,尋釁滋事罪,敲詐勒索罪,強迫交易罪等9項罪名,數罪併罰,判處周智勇合併執行有期徒刑24年,剝奪政治權利5年,沒收個人全部財產。11名團伙組織成員及12名其他同案人分別被判處20年至6個月不等的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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