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存款要墓碑照?處置逝者財產,不能這麼折騰生者
據瞭望東方週刊報道,當下各地對於逝者的銀行存款處置,存在辦理流程繁瑣、證明要求過多等問題。近日,常住北京的劉女士在合肥處理已故母親存款時,竟然被要求提供外公外婆的“墓碑照片”,用以證明“外公外婆是自己的外公外婆”;在銀行開具資產情況證明時,又被要求回到母親户籍所在地派出所開具證明。花了一整天時間,輾轉多家機構,最終只辦成了母親在一家銀行的資產證明。
劉女士的遭遇並非個例。近年來,因處置逝者財產走上漫漫“繼承公證”之路的,大有人在。按照規定,繼承人取出逝者存款,確需證明自己是合法繼承人,且其他繼承人放棄繼承權利或已經死亡。規定的設置無疑是為了保護已故者的存款安全,但執行起來需要辦理人到社區、街道辦、派出所、民政局、公證處、逝者生前工作單位等多地開具證明,少不了費上一番周折。特別是一些部門機構在執行規定時,還會懷着規避責任的心態層層加碼,設置路障,令繼承人苦不堪言。某銀行向劉女士索要的一項由派出所開具的證明,僅僅是按工作人員日常習慣提出的,而非明文規定。
無論是規定之下的繁瑣申請流程,還是類似“提供墓碑照片”之類的奇葩證明,都令辦理人勞神費力。針對此類現象,國家出台了不少便民措施,如今年初,中國銀保監會和中國人民銀行聯合發文,簡化提取已故存款人存款的金額標準、適用對象和提取範圍。不過,在很多地方,相關手續辦理難、花費多的問題,顯然還沒有徹底解決。尤其是隨着城鄉建設進程的加快,類似劉女士這樣,祖輩、父母、子女各在一方的情況越來越多,能否在確保財產安全的前提下,簡化異地繼承人對逝者財產的確權和處置程序,為他們提供更多便利,關係不少羣眾的切身利益,也考驗城市公共服務的管理水準,折射相關部門機構的服務能力。
精簡逝者財產處置環節,主要還是“讓信息多跑路,讓辦事羣眾少跑腿”的問題。由於不同的業務運營系統各有不同、信息收錄自有分工,才造成不同的職能部門各自為政、一個證明需要當事人奔波多地才能開具的尷尬局面。在當下户籍信息聯網,各地推動一網通辦的背景下,職能部門和基層單位應該進一步打破“信息孤島”,消除“數據煙囱”,加強業務協同協作,促進系統互聯互通。數據共享的橋樑架起來了,需要開具的證明自然就少了,繼承人處置逝者財產的效率也會隨之提高。當然,對於個別機構為了推諉責任不守規則、擅自給申請人設置路障的行為,應該堅決杜絕,嚴肅問責。
處置逝者財產,該開的證明不能少,但也不能這麼折騰生者。有關部門要儘量簡化辦理手續流程,提供更加人性化的服務,讓逝者安息,讓生者安心。
來源:北京晚報 | 記者 殷呈悦
編輯:殷呈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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