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外媒報道,美國政府週四宣佈與豐田汽車達成一項民事和解協議:豐田汽車將支付1.8億美元以了結美國司法部對其延誤報告排放缺陷的長期調查。
豐田在法庭上還同意,將迅速調查與排放相關的可能缺陷,並及時報告給美國環境保護署。
紐約州代理檢察官Audrey Strauss指出,因豐田汽車違反了《清潔空氣法》的排放報告要求,此次協議處罰金額為有史以來因違反環境保護署排放報告要求而開出的最高民事罰款。
根據美國司法部的一份法庭文件,豐田在2005年-2015年十年間向環境保護署提交的排放缺陷報告經常性嚴重滯後,“該公司延遲提交78項排放缺陷報告,涵蓋類數百萬輛汽車,有的報告滯後時間長達八年。”
據瞭解,美國法律規定,汽車製造商如果在一年內發生25起相同污染控制缺陷案例,就必須向環境保護署報告。但是美國司法部指出,豐田僅在並不算嚴格的加利福利亞標準下才報告缺陷。
不過,豐田此前在一份聲明中表示,五年前確實發現了導致報告延遲的“程序漏洞”,但在那之後,就向環境保護署反映過問題。此外,豐田還補充道:“雖然這次報告延遲導致的排放影響可以忽略不計,但是我們認識到,一些報告協議並未達到我們的高要求,很高興這個問題已經解決。”
豐田是近年來第三家在美國市場上因違法《清潔空氣法》而受到處罰的汽車製造商。此前大眾和菲亞特均因在污染排放測試中作弊而受到指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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