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務勞動不能被漠視

朱輝

近日,一起普普通通的離婚案上了熱搜,繼而引發各大主流媒體關注。這起案件中,婚姻維持了5年,期間王某作為全職太太承擔了大部分家務,因此要求得到相應補償。北京市房山區法院根據民法典新規定,一審判決共同財產由雙方平均分割,男方需另外支付給女方家務補償款5萬元。

對於這個判決,從媒體到網友一致叫好,認為具有里程碑意義。千百年來,家務勞動一直是無報酬勞動,即便累死累活也體現不出一分錢價值。如今的影視劇中,常會出現這樣一幕:準備求婚的男人很大氣地對未來妻子説“結婚以後,我養你!”據説這樣一句話,被許多時尚女性認為是最温馨的表白。其實生活中,所謂“我養你”的大氣男人,絕大多數並沒有給妻子配備保姆。相反,作為全職太太,妻子就成了一個全天候家政服務人員。若在北上廣深這樣的一線城市,這類家政服務人員包吃住,六七千恐怕都很難請到。

漠視家務勞動的貢獻,是一種世界性現象。往往當一個國家發達到一定程度,全社會就會對此進行反思。10多年前美國媒體計算過,一個家庭主婦的家政服務,如果按市場標準折算成薪水,超過了社會上許多工種的年薪。如今,中國人工成本也在快速上升中,可想而知,家務勞動的“市值”肯定在逐年提高。

談及對於家務勞動價值的承認,德國是全世界的典範。德國的《家庭法》規定:“在婚姻生活範圍內,家務勞動是一種職業”,“非家務勞動的一方,有義務為家庭提供必需費用”。這是一種義務,而不是“我養你”。德國的《個人所得税法》規定,收入高的配偶每年可將其收入中的一部分轉讓給低收入的配偶,且不必繳納所得税。

在中國,家務勞動並不一定都由女方承包。如今,丈夫承擔大部分家務也很常見。他們大多並非“全職丈夫”,但其中相當部分薪水不高,處於職場中下層。他們常常被某些不良輿論貶低為“小男人”,有些妻子也不承認這種勞動付出,覺得男人“沒本事”就該多幹家務作為補償。民法典應該不只保護婦女合法權益,很期待將來某個離婚案判決中,男士的家務勞動也能得到合理補償。

許多地方都有這樣一句俗話:“別拿客氣當福氣”。婚姻中一方承擔了絕大部分家務,另一方不應該視為理所當然。雙方如果關係和睦,不必以金錢作為補償,但必須從內心承認對方的付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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