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地從上千家企業“薅羊毛”,兩月收了6千多萬,國辦通報、央媒發聲
12月17日,國辦督查室發佈《關於河北省霸州市出現大面積大規模亂收費亂罰款亂攤派問題的督查情況通報》。內容如下:
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減輕企業負擔工作,明令禁止向企業亂收費、亂罰款、亂攤派。《政府工作報告》和國務院常務會議多次明確提出,各級政府都要節用為民、堅持過緊日子,有序合理壓減非税收入,堅決防止各種名目亂收費增加企業負擔。
但是,仍有個別地方無視中央三令五申,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我行我素,頂風違規。
根據羣眾在國務院“互聯網+督查”平台反映的問題線索,國辦督查室近日派員赴河北省霸州市進行了明察暗訪。
督查發現,霸州市嚴重違反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和政策要求,違規出台非税收入考核辦法,向下轄鄉鎮(街道、開發區)下達非税收入任務,組織開展運動式執法,出現大面積大規模亂收費、亂罰款、亂攤派問題,引起企業和羣眾強烈不滿。
現將督查情況通報如下:
經查,2021年9月份,霸州市政府辦公室印發《霸州市非税收入徵管工作考核獎懲辦法》,違規提出將非税收入與徵收單位支出掛鈎,並將非税收入完成情況納入鄉科級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績效考核。10月份,為彌補財力緊張及不合理支出等產生的缺口,霸州市在6月份已經完成非税收入預算7億元的情況下,向下轄15個鄉鎮(街道、開發區)分解下達了3.04億元的非税收入任務。11月份,為進一步促進鄉鎮(街道、開發區)加大非税收入徵收力度,霸州市委辦公室、市政府辦公室印發《全市經濟運行工作考核細則》,違規設立一般公共預算收入完成情況考核,明確税收收入得分權重為20%,非税收入得分權重為80%。在霸州市採取多種督導措施的推動下,各鄉鎮(街道、開發區)、村街以安全生產執法檢查等多種名義,對中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户進行集中罰款、攤派、收費。據不完全統計,10月1日—12月6日,霸州市15個鄉鎮(街道、開發區)入庫和未入庫罰沒收入6718.37萬元,是1—9月罰沒收入(596.59萬元)的11倍,涉及企業和個體工商户2547家,平均每家罰款、收費2.64萬元。11月份,13個鄉鎮(街道、開發區)出現明顯的運動式執法,當月入庫罰沒收入4729.57萬元,是1—9月月均罰沒收入的80倍。從督查情況看,霸州市此次出現的亂收費、亂罰款、亂攤派手法五花八門,逐利特徵明顯。
一、沒有任何理由和手續就伸手向企業收費。如,霸州經濟開發區辛章辦公區通知各村街書記(主任)領取《霸州市工業企業普查信息情況表》和霸州市財政局非税收入專户賬號,要求村街書記(主任)組織轄區內所有工業企業按照企業佔地面積,以1萬元/畝的標準,向霸州市財政局非税收入專户賬號轉款。隨後,各街村書記(主任)採取現場告知、電話通知或由房東轉告等方式,以上面有要求等説法,直接讓企業轉賬交錢,並將企業轉賬記錄等報送辛章辦公區登記開票。11月10日—12月6日,辛章辦公區共有309家企業向霸州市財政局非税收入專户轉款688.14萬元,繳費金額4000元—50萬元不等。
二、對企業集中開展逐利式亂檢查亂罰款。如,根據霸州市的部署和要求,東段鄉在1—9月非税收入41.5萬元的情況下,重新核定提出了10—12月非税收入2166.5萬元的目標任務,派出所有包村幹部、執法人員、村幹部等對全鄉企業開展地毯式檢查並罰款。10月30日—12月8日,該鄉以“未對安全設備進行經常性維護、保養和定期檢測”“未組織制定並實施本單位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計劃”等為由,對638家企業進行了處罰,合計罰款金額達1424.5萬元,平均每天處罰16家企業,平均每個企業罰款2.23萬元。638個處罰案例均缺少必要的法律文書。再如,11月1日—12月6日,岔河集鄉重點選擇轄區內規模較大、效益較好的38家企業,以安全生產執法檢查名義集中實施高額處罰,罰款金額合計386萬元,其中罰款10萬—24萬元的企業4家,罰款25萬—60萬元的企業5家,相關處罰手續均不完整。7家接受高額處罰的企業因不願留下行政處罰記錄,該鄉綜合執法隊違規將其處罰事項和處罰金額拆分到未實施執法檢查的其他企業。
三、盲目提出超高任務向村街企業亂攤派。如,根據霸州市的部署和要求,東楊莊鄉在1—9月罰沒收入4.09萬元的情況下,重新核定提出了10—12月收繳1395.91萬元的目標任務,並將其攤派到全鄉20個村街,由村街幹部向轄內企業直接收取費用,並通過鄉財政所交至霸州市財政局非税收入專户。為加快攤派收費進度,東楊莊鄉對村街任務完成情況每日進行統計排名。10月1日—12月6日,東楊莊鄉攤派收費合計455.6萬元,其中11月份攤派收費429.3萬元,是1—9月月均罰沒收入(0.45萬元)的945倍。督查組實地暗訪的苑口村被攤派收費任務45萬元。該村將全村企業按照規模大小分為兩類進行攤派,一類企業10000元,二類企業5000元。11月24日—12月6日,該村9家一類企業和15家二類企業交款16.5萬元,沒有任何收據。
從督查情況看,霸州市出現的大面積大規模亂收費、亂罰款、亂攤派,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禁止向企業攤派暫行條例》等法律法規以及黨中央、國務院關於治理亂收費的有關規定,嚴重侵害了廣大中小微企業的切身利益,嚴重破壞了當地營商環境,直接抵消了助企紓困、減税降費政策紅利,嚴重損害了黨和政府的公信力,嚴重影響了黨和政府的形象,性質十分惡劣,教訓十分深刻。這些問題的發生,暴露出有些地方對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認識不到位、態度不堅決,沒有完整、準確、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政績觀出現嚴重偏差,面對新的經濟下行壓力、財政處於緊平衡狀態的情況,沒有真正樹立過緊日子的理念,依靠非税收入特別是罰沒收入來彌補財政缺口的衝動仍然強烈。
各地區、各部門要對督查發現的問題引以為戒、舉一反三,認真貫徹落實中央經濟工作會議精神,堅持穩字當頭、穩中求進,繼續做好“六穩”“六保”工作特別是保就業保民生保市場主體。要規範政府財政收支預算管理,有序合理壓減非税收入,嚴禁將財政收入規模、增幅納入考核評比。要堅持政府過緊日子,堅決壓減一般性支出,集中財力保減税降費政策落地、保基本民生和基層運轉,幫助市場主體減負紓困、恢復發展。要嚴格規範執法行為,杜絕任性執法、逐利執法,堅決避免運動式執法亂象,持續整治亂收費、亂罰款、亂攤派,不得與民爭利、擾民漁利,侵害企業合法權益。對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搞上有政策、下有對策的,發現一起,查處一起,絕不姑息。
經督促,河北省、廊坊市、霸州市對督查發現的問題高度重視,正在積極組織整改。截至12月16日15時,霸州市已經向2200家企業和個體工商户退款5472.82萬元。國辦督查室將持續跟蹤督辦,確保問題徹底整改到位。
央廣網評
河北霸州大規模亂罰款
殺雞取卵的教訓必須引以為戒
近日,國務院辦公廳督查室派員赴河北省霸州市督查發現,霸州市違規出台非税收入考核辦法,向下轄鄉鎮(街道、開發區)下達非税收入任務,開展運動式執法,出現大面積大規模亂收費、亂罰款、亂攤派問題,引起企業和羣眾強烈不滿。
通過一些統計數字,不難看出霸州市問題的嚴重性——10月1日-12月6日,霸州市入庫和未入庫罰沒收入6718.37萬元,是1-9月罰沒收入的11倍;僅11月的入庫罰沒收入就有4729.57萬元,是1-9月月均罰沒收入的80倍。亂收費已經內化成了當地幹部的KPI(關鍵績效指標),這嚴重背離了正常的政府職能。
《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禁止向企業攤派暫行條例》等法律法規已經明確,地方政府絕不可以各種名義亂收費、亂罰款、亂攤派,但霸州市竟將這類行為系統化、規模化甚至公開化,膽量之大、性質之惡劣,令人瞠目。從根本上説,當地絲毫沒有“服務型政府”的意識,反而把轄區內企業和民眾當作可任意收割的“韭菜”,認知錯位導致行使職權時肆無忌憚。
目前,霸州已退還了部分罰款,但反思不能止步於此。政府理當營造良好的營商環境,形成企業盈利和政府增收的良性循環。殺雞取卵的短視行為,不僅完全錯誤,也必將極大地破壞政府公信力,為今後招商引資、區域發展帶來長遠的負面影響。這個教訓,必須引以為戒。
來源:半島都市報綜合央廣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