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市公安局大興分局孫村派出所接到一男子報警稱,他與一女子在某印刷廠門前發生糾紛。民警將二人帶回派出所內瞭解情況,不料在調解過程中,該女子情緒突然失控,抄起大廳裏的椅子,用力砸向辦事窗口的玻璃。
民警立即上前制止,在對她進行控制的過程中,其又用腳踢踹民警。
案件發生後,北京市公安局警務督察總隊會同大興分局立即啓動維權工作機制,對案件介入指導,全程督辦。最終該女子因涉嫌妨害公務被北京警方刑事拘留。
相關法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五十條第一款第(二)項: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阻礙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依法執行職務的;阻礙人民警察依法執行職務的,從重處罰。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條【妨害公務罪】以暴力、威脅方法阻礙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依法執行職務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罰金。故意阻礙國家安全機關、公安機關依法執行國家安全工作任務,未使用暴力、威脅方法,造成嚴重後果的,依照第一款的規定處罰。暴力襲擊正在依法執行職務的人民警察的,依照第一款的規定從重處罰。
警方提示:
對於任何阻礙、妨害民警執法的
各類違法犯罪行為,
警方將一律依法嚴懲,
全力維護法律尊嚴和民警的執法權威!
來源丨西城警訊
值班編輯丨黃韻伊
值班校對丨唐梅麗
值班主任丨陳韶烽
值班編委丨李 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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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南國早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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