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虛假APP實施電信網絡詐騙佔60% 詐騙類型超50種
公安部刑事偵查局局長劉忠義
中國青年報客户端北京4月14日電(中青報·中青網記者 何春中)今天上午,國務院新聞辦舉行打擊治理電信網絡詐騙犯罪工作進展情況發佈會。公安部刑事偵查局局長劉忠義在發佈會上表示,從通訊網絡通道看,利用虛假App實施詐騙已佔全部發案的60%,
“電信網絡詐騙犯罪嚴重侵害人民羣眾切身利益和財產安全,有的羣眾被騙的傾家蕩產,有的企業被騙的停工破產,廣大人民羣眾對此深惡痛絕。”劉忠義説,一些重點地區人員相互勾連,形成職業犯罪羣體,嚴重敗壞了社會風氣;一些人員受蠱惑矇蔽,出租、出售銀行卡、電話卡、支付賬户給詐騙集團,成為詐騙分子的幫兇,嚴重侵蝕了社會誠信根基。
劉忠義表示,從打擊治理實踐看,電信網絡詐騙不是簡單的社會治安問題,而是複雜的社會治理難題。隨着打擊治理工作的不斷深入,電信網絡詐騙犯罪出現了一些新變化、新特點:
新型網絡犯罪已成為主流犯罪。近年來,以電信網絡詐騙為代表的新型網絡犯罪已成為主流犯罪,成為公安機關面臨的嚴峻挑戰。當前,世界主要發達國家的電信網絡詐騙發案也呈迅猛增長態勢。特別是新冠疫情背景下,人們生產生活加速向網上轉移,進一步加劇了案件的高發,電信網絡詐騙犯罪已成為全球性的打擊治理難題。
詐騙手法加速迭代變化。詐騙集團緊跟社會熱點,隨時變化詐騙手法和“話術”,迷惑性強,人民羣眾很容易上當受騙。詐騙集團針對不同羣體,根據非法獲取的精準個人信息,量身定製詐騙劇本,實施精準詐騙。公安機關發現的詐騙類型現在已經超過50種,其中網絡刷單返利、虛假投資理財、虛假網絡貸款、冒充客服、冒充公檢法是5種主要的詐騙類型。2021年以來,先通過刷單返利騙取羣眾信任,後引流至虛假投資平台實施詐騙的案件高發多發,發案和損失均在30%以上,被騙百萬元以上的重大案件時有發生。
攻防對抗不斷加劇升級。詐騙集團利用區塊鏈、虛擬貨幣、AI智能、GOIP、遠程操控、共享屏幕等新技術新業態,不斷更新升級犯罪工具,與公安機關在通訊網絡和轉賬洗錢等方面的攻防對抗不斷加劇升級。從通訊網絡通道看,利用虛假APP實施詐騙已佔全部發案的60%,開始大量利用秒撥、VPN、雲語音呼叫以及國外運營商的電話卡、短信平台、通訊線路實施詐騙。從資金通道看,傳統的三方支付、對公賬户洗錢佔比已減少,大量利用跑分平台加數字貨幣洗錢,尤其是利用USDT(泰達幣)危害最為嚴重。
跨國有組織特徵日趨明顯。詐騙集團組織嚴密、分工明確,呈現出多行業支撐、產業化分佈、集團化運作、精細化分工、跨境式佈局等跨國有組織犯罪特徵。集團頭目和骨幹往往躲在境外,打着高薪招聘的幌子,誘騙招募涉世未深的年輕人赴境外從事詐騙活動,目前在柬埔寨、菲律賓、阿聯酋、土耳其、緬北等國家和地區,仍有大量犯罪團伙向我公民實施詐騙活動。集團頭目通過境外聊天軟件,指揮境內人員從事APP製作開發、引流推廣、買賣信息、轉賬洗錢等各類違法犯罪,境內境外銜接緊密。
在今天的發佈會上,最高人民法院刑三庭負責人李睿懿透露,各級人民法院堅持從嚴懲處、全面懲處、準確懲處的方針,用足用好現有法律規定,審結了一大批電信網絡詐騙犯罪案件。2021年,全國法院一審審結此類案件2.5萬餘件,6.1萬餘名被告人被判處刑罰。四川、江蘇、北京、河南等地法院審結了“10.18”、“10.30”等重大跨境電信網絡詐騙犯罪案件,案件審判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
最高人民法院刑三庭負責人李睿懿
李睿懿表示,最高人民法院會同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分別於2016年和2021年先後制定出台了《關於辦理電信網絡詐騙等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意見》和《關於辦理電信網絡詐騙等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意見(二)》。2021年和今年又兩次下發關於“斷卡”行動會議紀要等規範性法律文件。針對司法實踐中的突出問題,不斷完善和明確法律適用標準,適應現實鬥爭需要,進一步規範和指引執法辦案。
來源:中國青年報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