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歲幼兒被燙傷,
父母卻迷信偏方!
非法行醫最終釀成一場悲劇!
案情回顧
2019年1月31日,年僅3歲的男孩正在奶奶家中玩耍,奶奶倒了一盆熱水放在地上準備一會使用。孩子在嬉鬧間,竟一屁股坐進了滾燙的熱水中,孩子因燙傷的疼痛哭鬧不止。這時,村裏的人過來説,林某某治療燙傷很有本事,是村裏治療燙傷的“神醫”,大家只要被燙傷,都會找他治療。
孩子父母聽信後,便立刻趕去被告人林某某的工作場所,林某某使用自己配製的藥水給孩子治療後,孩子及父母便留在工作場所休息。誰知次日凌晨,家人發現孩子沒有了呼吸,立刻將其送醫治療,最終,孩子經醫院搶救無效被宣告死亡。
經鑑定,被害人屬於幼兒,二度燙傷面積達50%,燙傷後血循環障礙、低血容量性休克,是死亡主要因素,林某某在死者就醫後使用自己配製的藥物進行治療,未及時送醫,延誤搶救時間,是造成死亡的次要因素。故綜合整個案件情況,可以認定為其情節嚴重,其行為已構成非法行醫罪。鑑於被告人林某某有自首,賠償被害人家屬並取得諒解等情節,最終判處被告人林某某犯非法行醫罪,判處拘役5個月,緩刑6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3000元。
檢察官普法:
第三百三十六條 【非法行醫罪】未取得醫生執業資格的人非法行醫,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嚴重損害就診人身體健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造成就診人死亡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檢察官提醒:
選擇就醫場所時,一定看清以下四點:
一、是要看有無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
二、是要看牌匾是不是由衞生局統一監製;
三、是要看醫療機構內是否有醫務人員的公示欄;
四、是要看有無規章制度和消毒設施。
【來源:三明市人民檢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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