點上一杯檸檬水消暑
裏面竟然有蟲子
消費者舉報後
蜜雪冰城做出了賠償
竟然是200張面值1元的優惠券
引來網絡熱議
圖片來源:IC photo(圖文無關)
天眼查APP顯示,近日,湖南省龍山縣蜜雪飲品店因違反食品安全法,被湖南省龍山縣市場監督管理局罰款1.2萬。
處罰事由顯示,消費者在外賣平台購買該店飲品,其中1份冰鮮檸檬水中發現蟲子,聯繫不上商家,後進行投訴舉報。執法人員經核實,當事人銷售混有異物的飲品。
經調解,該店向消費者道歉,重製飲品一杯,併為消費者提供1元面值優惠券200張表示賠償。
記者在相關文書中看到
該蜜雪冰城門店出售的
冰鮮檸檬水銷售價格為5元/杯
獲利2元
在確認其違法行為後
商家“提供1元面值優惠券200張”
實際上不僅沒有
對消費者進行現金補償
以冰鮮檸檬水為例
反而將在後續的優惠券消耗中
獲利200元
微博評論區
不少網友表示了
對此種處理方式的不滿
在食品安全出現問題後
竟然還讓消費者繼續喝
根據《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條:
生產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或者經營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消費者除要求賠償損失外,還可以向生產者或者經營者要求支付價款十倍或者損失三倍的賠償金;增加賠償的金額不足一千元的,為一千元。
(新聞夜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