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佑光受賄案一審開庭
長沙晚報掌上長沙11月24日訊 據三湘都市報消息 11月24日上午,婁底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公開開庭審理湖南省芷江侗族自治縣原縣委書記曾佑光受賄一案。婁底市人民檢察院派員出庭支持公訴,曾佑光及其辯護人到庭參加訴訟。
公訴機關指控,2004年至2019年,被告人曾佑光先後利用擔任懷化市國土資源局副局長、局長和芷江縣縣委書記的職務便利,為他人在項目承攬、徵地拆遷、資金撥付、土地出讓手續辦理、拍賣業務承接等方面提供幫助,單獨或夥同他人收受陳某紅、符某義、楊某剛等15人所送財物摺合人民幣共計1755.1354萬元(其中價值179.5567萬元的土地份額未遂),應以受賄罪追究曾佑光的刑事責任。
部分人大代表、政協委員、新聞記者、被告人親屬以及社會羣眾旁聽了案件審理。因案情重大、複雜,法庭將擇期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