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6日,特斯拉退一賠三車主韓潮被特斯拉以侵犯名譽權為由起訴。韓潮此前以特斯拉出售重大事故車將其告上法庭,一審判處特斯拉“退一賠三”,向車主韓潮退還37.97萬元購車款,並依照《消費者權益保護法》規定賠償113.91萬元,故共計退賠151.88萬元,而特斯拉則不服進行上訴。判決最終認為,特斯拉公司在向韓潮銷售案涉車輛時存在欺詐行為,“一審法院認定特斯拉構成欺詐一審判決並無不當。”此外,特斯拉公司關於其不構成欺詐的上訴理由不成立,二審提交的證據並沒被採信。
從該車主在微博發佈的起訴書可以看出,特斯拉現要求韓潮立即刪除微博上所有侵權內容及回覆,並索賠505萬元。特斯拉在起訴書中稱該車主“長期發表低級、貶損二原告(特斯拉上海有限公司)的相關言論”。針對這一指控,該車主表示:“你們的意思是不是,雖然我欺詐你了,雖然應該賠你一百多萬,雖然你是受害者,但是你不能説我不好,只要説我不好,你要付出五百多萬的代價。”
特斯拉的法務確實很強,為了能挽回臉面,又開始起訴車主,實在令人難以置信。毀滅特斯拉的是無知嗎?不是,毀滅特斯拉的是傲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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