楠木軒

(經濟)審計署出台意見提高社保審計監督效能

由 雋寶霞 發佈於 綜合

  新華社北京8月2日電(記者鄒多為)事關百姓切身利益的養老錢、救助款、慈善款等如何花得安全、規範又高效?審計署2日發佈《關於提升社會保障審計監督效能的指導意見》,通過加大社會保障審計力度,進一步提高民生資金使用效益,推動社會保障政策落地落實。

  意見共包括總體要求、聚焦主責主業、統籌謀劃、科技強審和組織保障5個部分14條內容。在總結以往審計經驗基礎上,明確提出要進一步加大社會保障領域重大政策措施貫徹落實情況跟蹤審計力度、對重點民生資金和項目審計力度以及對社會保障領域違紀違法問題和重大風險隱患的揭示力度。

  其中廣受關注的就業優先、社會保險、住房保障、社會救助、社會福利、優撫安置、應對人口老齡化、慈善捐贈等重大政策措施和重點民生資金執行使用情況,審計機關都將進一步加大審計力度。以零容忍態度嚴肅查處羣眾身邊的微腐敗和違紀違法問題,揭示影響資金運行和公共安全、社會穩定的重大風險,嚴守資金安全和風險底線。

  此外,隨着科技發展,傳統審計方式亟待更新升級,對此,意見明確提出要以大數據審計為支撐,提高社保審計能力、質量和效率。

  審計署社會保障審計司負責同志説,近年來,審計署高度重視社會保障審計工作,先後開展保障性安居工程、醫保基金和養老保險基金、住房公積金和住宅維修資金等一系列審計工作,查處保障房長期未建成、重複參保報銷、藥品價格虛高、騙提騙貸、擠佔挪用資金等問題,促進了有關部門和地方政府健全機制、規範管理。

  儘管社會保障審計取得了長足進步,但與審計工作新形勢新要求相比,還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該負責同志表示,為實現意見提出的各項目標要求,審計機關將整合好審計資源,加強制度創新、組織創新、科技創新,深入開展研究型審計,推進審計全覆蓋,切實提升社會保障審計監督效能,更好發揮審計職能作用,推動我國社會保障事業高質量、可持續發展。(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