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段時間,公務員工齡滿30年,可以申請提前退休的話題,熱度居高不下。因為根據實施修改後的《新公務員法》規定,工齡滿30年以上的公務員,經部門審批後即可辦理提前退休。很多人在想,教師是否也享受這樣的待遇。
這樣的想法,主要出自事業單位改革,改革中大方向明確高校教師將失去編制,但是義務教育階段教師,待遇將參照公務員,或者説成待遇不得低於當地公務員。那麼,教師是否也可以享受工齡滿30年可以提前申請退休的待遇。
其實,教師是無法享受這樣的待遇的,為什麼這麼説,因為義務階段教師,明確參照公務員的是薪資標準,保留原有的事業單位身份和編制,真正意義上並不屬於公務員隊伍中的人員。
這也就意味着,除了薪資待遇和工資體系有所變化,其他的規定會按照事業單位標準執行。這樣一來,也就無法享受工齡滿30年可以提前退休的優厚待遇。
所以,還是安心工作,等到達到了退休年齡,也就可以自然退休了。對此你有哪些看法,歡迎交流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