楠木軒

男子淨身出户不止還倒貼180萬 只因為買學區房“假離婚”成真

由 童豔紅 發佈於 綜合

    蔣峯是一名老師,原本有一個安穩的家庭,兒子茁壯成長,妻子劉萍做些生意,家境還算殷實,日子過得很平靜。但這一切,都因為前年為給兒子買學區房“假離婚”而徹底改變了。令蔣峯意想不到的是,妻子假戲真做,真的要和他離婚了。更讓他無法接受的是,因為那份假的離婚協議,他不僅要淨身出户,還將倒貼妻子180萬。

男子淨身出户不止還倒貼180萬 只因為買學區房“假離婚”成真

  蔣峯説,2013年5月,為了給正上小學的兒子買一套學區房,夫妻倆商量着辦理“假離婚”,以規避南京當時的“限購限貸”政策。於是,兩人找好了學區房、談好了價格,在支付了購房定金之後,去民政局婚姻登記處辦理“假離婚”手續。

  在婚姻登記處的《離婚協議書》上,按照劉萍的要求,填寫了如下內容:一、兒子由男方撫養、一切撫養費用均由男方承擔;二、現住的房屋歸女方所有,男方自願放棄產權;三、家裏所有傢俱、電器、首飾、有價證券等,包括新買的進口轎車一輛,都歸女方所有;四、婚內所有的夫妻共同債務全部由男方承擔;五、男方自願補償女方人民幣180萬元……

  看着這份嚴重不平等的《離婚協議書》,蔣峯還是心裏咯噔一下,忍不住説道:“你這《離婚協議書》寫的也太不公平了啊,為什麼還要我補償你180萬呢?”

  可很快,妻子的回答讓蔣峯不再遲疑,他説:“劉萍説了,又不是真離婚,怕什麼,這180萬是她擔心我到時不肯復婚,特意加上的。”聽老婆這麼一説,蔣峯也覺得有點道理,乖乖在《離婚協議書》上籤了字。

  辦完了“假離婚”手續,蔣峯以自己的名義買下了學區房。一家三口繼續生活在一起。


  假離婚成真他淨身出户

  可是,每當蔣峯催促劉萍去民政局辦理復婚手續時,她卻總是説不急,最近太忙了。

  日子還和以前一樣過着,他們還是經常一起帶兒子看電影,一起外出吃美食,一起去中山陵放風箏,一起外出燒烤野營。那張離婚證和那一紙離婚協議,似乎從來沒有出現過。蔣峯也根本沒有想到,巨大的變故即將降臨到他和孩子身上。

  轉眼到了2014年春節,按照慣例,一家人要回蔣峯的老家過年,可劉萍這次卻一反常態,堅持一個人留在南京。拗不過老婆,蔣峯只好自己帶着兒子回了老家。到了大年初六,劉萍的電話沒人接,短信也不回了。蔣峯感覺情況不對,帶着兒子冒雨驅車100多公里趕回南京,家中已是空無一人,劉萍依然聯繫不上。直到第二天下午劉萍終於回家,但她回來卻是向蔣峯提出真離婚。

  憤怒、無奈和絕望之下,蔣峯帶着兒子離開了那個曾經屬於他們共同的家,父子兩人搬到了新買的房子裏,開始了相依為命的生活。

  然而,蔣峯的噩夢遠未結束。本以為假戲真做劉萍會就此罷手,不想,劉萍找到蔣峯,要求其履行《離婚協議書》上的約定,把房子、車子都過户給她,還要補償她180萬元!

  協議惹麻煩官司找上門

  2015年4月,蔣峯接到法院打來的電話,原來,劉萍竟已經拿着那份《離婚協議書》向法院提起了訴訟,要求蔣峯履行離婚協議上的承諾。

  直到這一刻,蔣峯才真正意識到,這一切都是真的,當初他稀裏糊塗簽下的《離婚協議書》,如今令他徹底崩潰了。他實在想不通,為給孩子買套學區房辦個“假離婚”,怎麼就讓今天的自己不僅落得人財兩空的下場,還被曾經的愛人告上法庭,已然淨身出户了,還要倒貼180萬。

  這份“假戲真做”的《離婚協議書》到底有沒有法律效力?記者就此採訪了婚姻家事專業律師江蘇寧嘉律師事務所張磊律師。張律師指出,首先,離婚無真假,假離需謹慎。雙方當事人自願到民政部門辦理離婚登記,婚姻關係已經解除。本案中,如果蔣峯所説屬實,那麼,這份《離婚協議書》並非雙方的真實意思表示,在協議的簽訂過程中,可能存在一方有欺詐的情形。該《離婚協議書》涉嫌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屬於無效的民事行為。不僅如此,該《離婚協議書》顯失公平,且遠遠超出了被告方的經濟承受能力,無法實際履行。

  張律師建議蔣峯儘快向法院説明真實情況,並提供相應證據。這份協議到底有沒有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