揚子晚報網11月26日訊(通訊員 記者 劉瀏)鋼鐵號稱“工業的糧食”,劣質鋼材就是工業“毒糧”,不法分子竟將“劣質毒糧”供給南極科考船,所幸被及時查獲。11月24日,惠山區檢察院依法對轄區首例銷售假冒偽劣鋼材案提起公訴,犯罪嫌疑人吳某涉嫌銷售偽劣產品案將於近日開庭審理。
2019年4月,家在東北的彭某接到了一筆業務,是為南極科考船建設提供相關鋼板材料。由於在本地未找到渠道購買,彭某便在某電商網站上尋找銷售20CrMo規格的鋼板。在電商網站上的一家名叫無錫益某匯的公司聲稱自己有符合規格的鋼板,並承諾鋼板是由某著名鋼鐵廠生產的,雙方聯繫後很快達成以每噸6350元的價格進行交易,彭某收到吳某發來的電子版合同後就支付了17766元預付款。
彭某不知道的是,此時自稱貨源充足的吳某正忙着聯繫上級賣家準備以價格相對低廉並且不含CrMo成分的45#鋼以次充好發給吳某,賺取中間差價。據吳某交代,當時決定以次充好後,自己聯繫了自己的丈夫何某(另案處理),讓他把鋼材的板標重新制作,偽裝成20CrMo鋼板的板標。
吳某介紹到,板標就是鋼板上的標號,每塊鋼板出廠的時候,都會由廠方印上鋼板的材質標號,並且一批鋼板都是有質保單質保的。其實就相當於是鋼板的“身份證”一樣。何某隨後聯繫了在天津的好朋友衞某,由衞某偽造鋼板上的板標後,與45#鋼一同從天津發貨,吳某則將網上隨意找來的質保單發給受害人彭某,並收到尾款63006元。
很快彭某通過檢測發現了鋼板材質的質量問題,這批鋼材未能達到南極科考船對使用鋼材的要求也由此棄用。彭某稱自己因此損失11萬元。在2019年6月與吳某協商後,吳某答應通過自己的朋友無錫益某匯法人徐某的賬户賠償43000元給彭某。然而無錫工商部門同時接到幾家單位投訴買到偽劣鋼材,線索移交後公安機關認為,涉案金額達到立案標準。
在偵查機關的調查中發現,無錫益某匯的法人徐某與自己的表弟郝某、朋友賈某成立的無錫益某匯有限責任公司是進行鋼材倒買倒賣的貿易公司。而案件所涉及的犯罪嫌疑人吳某及其丈夫何某是自己的老鄉,也常通過無錫益某匯的公司接單走賬。在確定以上四位犯罪嫌疑人後,偵查機關依法偵查查明:自2019年2月起,四人曾分別先後5次以次充好銷售各規格鋼材,涉案金額達16餘萬元。
經惠山區人民檢察院審查,犯罪嫌疑人衞某、郝某、吳某、徐某的行為已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四十條之規定,涉嫌銷售偽劣產品罪。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一百六十二條之規定,特將此案移送審查起訴。據瞭解,經惠山區檢察院努力在訴前及起訴階段就已將贓款全部退回,並且四位犯罪嫌疑人全部認罪認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