楠木軒

潛入大學搶劫並掐死退休老教授,男子逃亡19年後落網,已從工地保安做到大廈物管經理

由 仝海燕 發佈於 綜合

圖:視覺中國

“19年了,我常常感到害怕,內心忐忑,現在終於結束了。”逃亡19年最終落網的陽某志,面對檢察官的訊問,表示心裏的石頭終於落地了。今天,記者從長沙市嶽麓區檢察院依法獲悉,該院以搶劫罪對逃亡19年的犯罪嫌疑人陽某志批准逮捕。

搶劫致大學教授死亡 他逃亡19年

今年6月13日深夜,成都市地鐵二號線,民警迅速將一男子按倒在地,他叫陽某志,一起搶劫案的嫌疑人。“該來的終於來了。”戴上沉甸甸的手銬,陽某志結束了自己的逃亡生涯。

2001年,長沙河西,那時的中南大學還叫中南工業大學。當年1月14日,陽某志等人從湘潭湘鄉趕到長沙,攜作案工具竄至中南工業大學宿舍,以辦理畢業證手段騙開了文學院退休教授謝安(化名)的房門。隨後,李某和王某軍兩人分別對教授實施鎖喉和捆綁手段,但因教授反抗未能將其制服。這時,陽某志也竄入了謝家,便提出將教授“搞死”。

“有人捂嘴,有人捆綁,我用力掐住教授的脖子,直至他不能動。”陽某志供述,他們做完這一切,便在房內四處翻找,搶得現金1000餘元和糧票、油票、紀念幣等物,然後逃離現場。所得贓款除共同揮霍的以外由三人均分。經法醫鑑定,謝教授系被他人扼頸導致機械性窒息而死亡。

在此前的1月6日,他們也曾策劃過搶劫謝教授,但因謝教授警覺,他們在教授家坐了一個多小時後便離開了。

從工地保安做到大廈物管經理,被抓後他説:終於安心了

2001年3月27日晚,王某軍等到公安機關投案。2001年11月7日,經長沙市中級人民法院判決:被告人李某犯搶劫罪,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罰金人民幣二千元。被告人王某軍犯搶劫罪,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罰金人民幣二千元。被告人謝某強犯搶劫罪,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罰金人民幣二千元,隨後,公安機關對陽某志展開追逃。

今年6月13日深夜,犯罪嫌疑人陽某志在成都市地鐵2號線春熙路站E站口閘機處被公安機關抓獲。經訊問,犯罪嫌疑人陽某志對其搶劫的事實供認不諱,此案告破。7月1日,長沙市嶽麓區檢察院對陽某志批准逮捕。

雖然過去近20年,但陽某志對當年做過的事情仍然記憶猶新。“我們四個人準備封口膠、手套等作案工具到了教授家,我和另外一人躲在門旁邊,趁其中一人和那老教授在房間裏交談,我倆強行進入了老教授的家中,並對教授實施捆綁,老教授一直在反抗、呼叫。”陽某志説,他掐過老教授、捂過他的嘴巴,用拳頭打了老教授的頭部以及上半身,還用牙齒咬了老教授一口。等老教授沒有怎麼掙扎了,他們開始翻找財物,然後迅速離開。據他交代,案發後他非常害怕,當晚回了鄉里卻不敢回家,躲在朋友家,等他第二天想回家時,他發現哥哥被帶走了,於是開啓了逃亡生涯。

“20年來,我心裏始終忐忑不安,想過自首,但沒勇氣。”面對檢察官,陽某志後悔不已。他説自己潛逃到成都和重慶,一待就是近20年,雖然沒有結婚生子,但是把全部精力都花在了工作上,從工地保安做起,到案發前已經是大商業樓的物業經理了。“我在被抓前辭職了,辭職時就告訴公司領導我犯案的事情,領導勸我自首的,我不敢,沒幾天就被抓了,也安心了。”

瀟湘晨報記者周凌如 通訊員 李敬君 薛偉佳 長沙報道

【來源:瀟湘晨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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