葉海生:允許境內個人在年度5萬美元便利化額度內投資境外證券
國家外匯管理局資本項目管理司司長葉海生在《中國外匯》發表的文章中提到:研究有序放寬個人資本項下業務限制。修訂境內個人參與境外上市公司股權激勵計劃的管理規定,取消年度購付匯額度限制,優化管理流程;研究論證允許境內個人在年度5萬美元便利化額度內開展境外證券、保險等投資的可行性;配合人民銀行做好粵港澳大灣區“理財通”試點。
文章還提到,將推動證券公司外匯業務試點。文章稱,繼續推進證券公司結售匯業務試點工作,健全管理制度,規範並完善相關外匯賬户、境內外匯劃轉等規則,支持其代客結售匯業務的健康發展;選擇部分實力較強的證券公司開展跨境業務試點,制定試點規則,合理確定跨境額度、業務種類、資金管理等,支持證券公司做大做強,發揮證券公司對外匯市場的積極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