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記者 侯捷寧
1月14日,中國證券業協會(簡稱“中證協”)消息稱,1月12日,協會會同證監會債券部、機構部對日前參與中國鐵路投資公司債券項目、中核資本控股公司債券項目招標發行的12家涉嫌低價競爭的證券公司進行了現場約談。接受約談的證券公司均表示將按照《公司債券承銷業務規範(修訂版徵求意見稿)》的精神建章立制,規範自身報價行為,提高合規與風險意識,自覺維護公司債券市場良好秩序。
業內人士表示,低價競爭行為反映出的是市場有效選擇機制的失靈,長此以往將造成承銷機構看門人職責的通道化,埋下債券市場風險隱患,進而傷及行業自身。其背後折射出的是承銷機構激勵機制異化,信用信仰非理性、執業質量輕視和風險意識淡漠等深層次問題,必須正視其潛在危害影響,防微杜漸,防患於未然。
據瞭解,中證協已於2020年12月啓動《公司債券承銷業務規範》修訂工作,明確要求承銷機構建立內部報價約束制度,壓實承銷機構責任。目前行業公開徵求意見已結束,行業反饋的意見普遍積極正面,中證協在吸收採納有關意見和履行有關程序後,將盡快發佈實施。
中證協表示,各承銷機構應按照《公司債券承銷業務規範》修訂過程中形成的行業共識,着手研究完善報價內部約束機制,樹立權責對等和賣者有責意識,依法依規、勤勉盡責地開展盡職調查等承銷工作,高質量執業。對於明顯低於成本、造成市場惡劣影響的行為,中證協將在證監會有關部門指導下進行自律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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