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ST銀億發佈了關於公司股票被實施退市風險警示暨公司股票停復牌的提示性公告。從中可以看到:公司2018年度、2019年度連續兩個會計年度經審計的淨利潤為負值,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第13.2.1條的有關規定,公司股票將於2020年6月22日停牌一天,自2020年6月23日開市起復牌並實行退市風險警示。實行退市風險警示後股票交易的日漲跌幅限制為5%;股票簡稱由“ST 銀億”變更為“*ST 銀億”。
對公司股票可能被暫停或終止上市的風險,ST銀億也在公告中進行了提示: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的有關規定,如果公司2020年度經審計的淨利潤仍為負值,公司股票將自2020年年度報告公告之日起被暫停上市。如果股票被暫停上市後再出現《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第14.4.1規定的情形,公司股票將面臨終止上市的風險。敬請廣大投資者注意投資風險。
除此之外,記者注意到,公司此前還收到了甘肅監管局的《行政處罰決定書》,這説明對公司的違法事實已經確認。根據相關司法解釋,2018年4月4日至2019年4月29日期間買入,並在2019年4月30日後賣出或仍持有並曾產生一定浮虧(無論是否解套)的投資者,可以通過法律途徑來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也可以將姓名、聯繫電話與交易記錄(建議為Excel文件)發送到[email protected]的郵箱,參與由《證券市場紅週刊》“民間維權”欄目組織的索賠徵集活動。參與此活動的投資者在獲得賠償前無需支付任何律師費用,最終索賠條件與獲賠情況根據法院判決為準。
關於ST銀億存在的違法事實,從之前的公告中可以看到:2018年,銀億股份與關聯方發生7筆關聯交易,合計發生額43.12億元,每筆交易均達到信息披露標準,銀億股份未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對此甘肅監管局決定:1、對銀億股份給予警告,並處以40萬元罰款。2、對熊續強給予警告,並處以60萬元罰款,其中作為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處以20萬元罰款,作為實際控制人處以40萬元罰款。3、對方宇、張明海、王德銀給予警告,並分別處以15萬元罰款。4、對李春兒給予警告,並處以10萬元罰款。
據“天眼查”顯示,ST銀億主營業務為房地產開發和銷售、汽車被動安全系統核心零部件業務。接下來,我們仍將持續跟蹤相關事件的進展,而符合維權條件的中小投資者,也可以通過相關合法途徑進行維權索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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