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日晚間,*ST安通發佈關於收到中國證監會《行政處罰及市場禁入事先告知書》。
經查明:安通控股涉嫌違法違規的事實有,1、未及時披露及未在定期報告中披露對外擔保情況,截止調查日,擔保餘額還剩40億元;2、未及時披露及未在定期報告中披露控股股東及其關聯方非經營性佔用資金的關聯交易情況,同樣金額巨大;3、未及時披露及未在定期報告中披露重大訴訟和仲裁事項。
對此,證監會擬決定,對安通控股責令改正,給予警告,並處以60萬元罰款;對時任董事長、控股股東郭東澤、時任總經理、董事會秘書郭東聖給予警告,並分別處以90萬元罰款,採取終身證券市場禁入措施;以及對李良海給予警告,並處以20萬元罰款,採取五年證券市場禁入措施;對王經文給予警告,並處以10萬元罰款。
維權索賠即將開始:
根據《證券法》和《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證券市場因虛假陳述引發的民事賠償案件的若干規定》,上市公司因虛假陳述導致投資者權益受損,應承擔民事賠償責任。
根據證券法規定,同花順維權平台專業維權律師初步認為:
2017年2月1日至2020年4月29日期間有買入*ST安通(600179)股票,並且在2020年4月29日收盤時仍持有該股票的投資者可進行索賠報名。
維權小貼士:證監會下發正式的《行政處罰決定書》後索賠訴訟啓動。索賠條件將根據證監會調查結論進一步調整,最終以法院認定為準。投資者獲賠前律師不收取股民任何費用。
維權索賠報名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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