速達汽車再被限制高消費,歷史被執行總金額為5966萬元

  樂居財經訊 9月9日,企查查顯示,河南速達電動汽車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速達汽車”)被限制高消費,關聯對象為郭振甫,申請人為洛陽物鑫機電設備有限公司。該案的立案日期為2021年5月13日,案號為(2021)豫1202執993號。

  速達汽車成立於2010年9月9日,註冊資本為21億元人民幣,法定代表人為郭振甫,經營範圍包含純電動汽車整車的研發、生產與銷售及技術開發、轉讓等。該公司的大股東為三門峽經濟技術產業集聚區投融資有限公司,持股50.95%。該公司有3家對外投資企業,2家為銷售服務公司,一家為商務交流中心。

  據悉,速達汽車曾涉司法案件94起,82.11%的案件身份為被告,3.16%的案件身份為原告,案由為買賣合同糾紛的案件佔比40%。速達汽車有被執行人記錄20條,涉案金額7922萬元,歷史被執行人7次,涉案金額為5966萬元。

  官網顯示,速達汽車匯聚了百餘位新能源汽車領域專家學者及大量科技研發、戰略規劃、產品設計、生產營銷專業人才組成的純電動汽車整車研發生產團隊,獲准建立了河南省唯一的純電動汽車公共技術研發設計中心。

  (責編:靳文雨)

文章來源:樂居財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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