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監會四維度推進註冊制監管

本報訊全面實行股票發行註冊制下,監管轉型勢在必行。證監會最近召開的2022年系統工作會議指出,要深化放管結合,加快推進監管轉型,適應註冊制等重大改革帶來的深刻變化。

證監會相關人士透露,加快公司監管、機構監管、稽查處罰、科技監管等全方位職能轉變,是下一階段證監會監管轉型的抓手。

具體來看,公司監管方面。註冊制改革後,公司數量持續增加,公司業態和治理模式更加複雜,這對公司監管的精準性、針對性、及時性都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將在完善分類監管安排的基礎上,提高日常監管效能。抓治理促規範,深入推進公司治理專項行動,切實提升上市公司治理規範水平。堅持實事求是,推動公司積極完善內部治理機制。

在機構監管方面。目前一些行業機構“穿新鞋走老路”的問題還沒有根本解決,存在急功近利、重“量”輕“質”的問題,每個季度證監會公佈的行政監管措施中,屢屢有機構和保薦代表人因未勤勉盡責“上榜”。權威統計顯示,2021年以來證監會系統對投行業務違規行為採取了約70項行政監管措施,涉及多家保薦機構和保薦代表人。

據瞭解,監管部門將進一步突出公司治理和全面風險管理,督促行業機構着力提升規範發展水平,穩步推進並表監管試點,進一步強化股權管理和關聯交易監管,完善機構風險監測機制,提升子公司管理水平。進一步強化扶優限劣鮮明導向,用好“白名單”等制度並持續評估完善,着力加強改進事中事後監管,為優質機構打開發展空間,激發創新活力。進一步促進公募基金量質同步提升,更加突出處理好規模、結構與發展質量的關係,持續優化基金銷售、評價、激勵約束等機制,推動公募基金管理人進一步轉變發展理念,提升投研專業能力,實現行業可持續發展和客户價值增長同提升、共進步。

在稽查處罰方面。針對近年來證券違法的手段、方式更加隱蔽的情況,證監會將進一步優化證券執法體制機制,完善“總對總”案件線索平行移送機制,優化日常監管、稽查執法和案件處罰工作銜接,進一步提升重大線索發現能力和案件查辦時效。

在科技監管方面。證監會相關人士表示,將繼續紮實推進“網、雲、庫、人”四大工程建設,着眼於提升數據質量和治理水平,逐步建設以監管系統為主,面向行業、標準統一、業務清晰的新型基礎設施。加強分析師團隊建設,搭建好業務和科技的橋樑。切實強化對監管執法和風險防控的有效支撐,穩步推進資本市場金融科技創新試點,紮實推動行業科技監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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