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8日,深交所發佈《關於下調股票上市費收費標準的通知》。經履行相關程序,自2021年6月1日起,深交所暫免收取總股本在4億至8億(含)之間上市公司的上市初費、上市年費。這樣,深交所將暫免收取總股本在8億(含)以下的上市公司上市費,並將免收湖北省上市公司上市費的優惠政策延長至2022年12月31日,在此期間,繼續免收註冊地在湖北省的上市公司的上市初費和上市年費。
據統計,本次降費後深市超過65%的上市公司將暫免繳納上市費。
2020年1月1日起,深交所暫免收取總股本在4億元(含)以下的上市公司上市年費;總股本在4億元以上的上市公司的上市年費標準為:6億元以下(含)主板5萬元,6—8億元(含)主板6萬元,8億元以上7.5萬元;創業板再減半收取。
此前上交所已宣佈將免收湖北省上市公司上市費(含優先股上市費)的優惠政策延長至2022年12月31日(含);並暫免收取總股本4億股(含)以下上市公司股票(含存託憑證)上市初費和上市年費;科創板上市公司股票(含存託憑證)上市初費和上市年費也暫免收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