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台(套)重大技術裝備研發失敗咋辦?周延禮委員:保險公司賠!
科技研發如暗夜前行,一步步走來,失敗無非跌跤,階段性成功可能也僅僅是微光,能走到天光大亮的人,並不多。
都説失敗是成功之母,但在戰略性新興產業裏,首台(套)重大技術設備的研發,往往需要大量真金白銀。雖然做任何事都要付出成本,但資金投入後如果因研發失敗打了水漂,對於研究團隊而言,壓力是可想而知的。
“好在有保險。”全國政協委員、原中國保監會副主席周延禮三句話不離保險,當他把這樣的保險介紹給人民政協報記者時,我們感到很興奮。
2015年3月,財政部、工信部與原保監會聯合印發《關於開展首台(套)重大技術裝備保險補償機制試點工作的通知》(財建〔2015〕19號),在全國範圍內啓動首台(套)重大技術裝備保險補償機制試點工作。該機制的建立旨在發揮保險功能作用,加快重大技術裝備自主化、市場化,促進我國裝備製造業高端轉型。原保監會印發配套文件《關於開展首台(套)重大技術裝備保險試點工作的指導意見》(保監發〔2015〕15號),對試點保險公司條件、內控管理、材料報送等方面加以規範,並指導保險業協會制定發佈示範條款,指導人保財險、平安財險等17家公司開展承保工作。
2019年,財政部、工信部和銀保監會發布《關於進一步深入推進首台(套)重大技術裝備保險補償機制試點工作的通知》(財建〔2019〕225號),進一步完善試點工作機制,擴大補貼範圍。
“首台(套)保險以列入工信部《首台(套)重大技術裝備推廣應用指導目錄》的產品作為保險對象,生產企業自主投保,保險公司通過創新型綜合保險(包括質量險和責任險)進行承保,中央財政為投保企業提供保費補貼,補貼額度為保費的80%,期限不超過3年。但這裏要明確一個定義問題,首台(套)重大技術裝備是指經過創新,其品種、規格或技術參數等有重大突破,具有知識產權但尚未取得市場業績的首台(套)或首批次裝備、系統或核心部件等。其中‘首台(套)’是指用户首次使用的前三(台)裝備產品;‘首批次’是指用户首次使用的同品種、同技術規格參數、同批簽訂合同、同批生產交付的裝備產品。部分關鍵零部件和小型關鍵裝備覆蓋範圍擴展到用户在首年度內(即從用户首次購買之日起到當年12月31日期間)購買使用的同品種、同技術規格參數的裝備產品。”周延禮表示。
關於保險責任和賠償,據周延禮介紹,首台(套)保險承保裝備的質量風險和責任風險。質量風險保障因產品質量缺陷導致用户發生意外事故,造成裝備自身損壞,用户要求維修、更換或退貨的風險。責任風險保障因產品質量缺陷導致用户發生意外事故,造成財產損失或發生人身傷亡風險。
“值得一説的是,首台(套)、首批次裝備和首年度小型關鍵裝備保險責任限額不低於裝備價值。首年度關鍵零部件保險責任限額不低於裝備價值的2倍。”周延禮這樣説。(記者:崔呂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