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滴公司啓動上市,打破“公益慈善組織”等誤解

4月17日,水滴公司於正式向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遞交招股書,啓動上市流程。水滴公司上市,正好打消了外界關於水滴公司是“公益組織”、“慈善組織”的誤解。

很長一段時間,公眾對水滴公司的認識很多都來自於水滴籌。水滴籌是2016年7月上線的免費個人大病求助平台,通過社交網絡將尋求幫助和願意幫助的人聚集在一起,為經濟困難的大病患者提供醫療費用支持。

由於大病求助行業帶有一定的社會責任屬性,平台在籌款過程中不收取任何服務費用,外界對水滴籌始終抱有“公益”的刻板印象。水滴籌曾多次澄清,自身並非慈善公益組織,運營主體為商業企業。

一般來講,“公益組織”、“慈善組織”都屬於非盈利性組織,而公司上市是以營利性為基本前提的,需要為股東帶來增值收益的,這顯然不符合非營利性組織的定義。

此前,有很多人的把免費、幫助別人和公益慈善劃上等號,看到在水滴籌籌款的大多是患了大病但缺錢治療的所謂“弱勢羣體”,就一直誤會的以為水滴籌和水滴公司做的就是公益組織的事情。加上其實公眾對公益層面的很多專業知識相對沒有那麼瞭解,人們便想當然地以為免費服務的水滴是在做慈善。

事實上,按照現行法律規定,作為個人求助,並不屬於《慈善法》中定義的公益組織,也不是所謂的“慈善組織”,個人求助信息也不屬於慈善募捐的公開信息。個人可以通過媒體發佈求助信息,媒體應履行相應的責任,向社會公眾進行風險提示,告知這不屬於慈善募捐信息,信息真實性要由發佈者個人承擔。

北京市京師律師事務所主任張凌霄認為,水滴籌等平台極大地降低了公眾發起籌款的門檻,解決了很大的社會問題。水滴籌雖然是免費的,但水滴籌和慈善是有本質區別的。《慈善法》規定,開展慈善活動是面向社會大眾的,應具備公益性,受益對象不能是特定人羣,應當面向不特定的公眾開展慈善活動,基於此,具有公開募捐資格的慈善組織並不能為個人利益發起公開募捐。

“以水滴籌為代表的互聯網籌款平台,其為用户提供的是個人求助服務,屬於公民的一種權利,與慈善組織公開募捐善款的行為有着本質上的區別。”張凌霄認為,水滴籌對於水滴公司而言,只是運營的其中一個產品,是一個觸達用户和保險場景教育的入口——通過水滴籌喚起健康人羣對於大病問題的關注,隨後提供一個高性價比的健康險銷售平台,參與水滴籌愛心行為的捐款用户有機會轉化為其核心業務保險客户。

根據水滴公司發佈的招股書,其主要開展了水滴保、水滴籌等業務,整合發展,增強用户參與度、提高健康保護意識,實現用户全生命週期價值的最大化。

作為水滴公司的主要業務,水滴籌和水滴保分別為用户提供病後支持和病前保障。一方面,水滴籌為經濟困難的大病患者提供了有效的渠道,讓他們得以及時得到救助,另一方面,籌款構建的場景激發了用户的保險意識,捐贈者會更加願意為自己和家人提高醫療保險保障。

招股書顯示,水滴公司2018年、2019年、2020年營收分別為2.38億元人民幣、15.11億元人民幣、30.28億元人民幣,公司的淨營收主要來自三個方面:向保險公司提供保險經紀服務;2021年3月停止互助業務之前運營互助計劃的管理費;向保險公司和其他保險經紀或代理公司提供技術服務。其中,2020年全年,水滴公司的保險經紀收入佔到了淨營收的89.1%。

從水滴公司的收入結構中可以很清楚地看出,水滴籌作為水滴為用户提供的免費籌款工具,並不為水滴公司帶來營收。而為維持平台的正常運轉,水滴公司每年都會對水滴籌業務進行大量補貼。所以外界所謂的“水滴籌借用户捐款牟利”的各種説法也就不攻自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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