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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北京4月12日電(記者申鋮)財政部12日發佈會計信息質量檢查公告,依據會計法,對財政部有關監管局檢查的19家醫藥企業作出行政處罰。公告顯示,被處罰的19家醫藥企業存在着使用虛假髮票、票據套取資金體外使用,虛構業務事項或利用醫藥推廣公司套取資金,賬簿設置不規範等違規行為。
例如,江蘇萬邦醫藥營銷有限公司2018年支付個人代理商銷售推廣費用,憑證後附部分發票由與該公司無實質業務往來的第三方公司開具,涉及金額1.4億元。山東步長製藥股份有限公司以諮詢費、市場推廣費名義向醫藥推廣公司支付資金,再由醫藥推廣公司轉付給該公司的代理商,涉及金額5122.39萬元。財政部均依法對上述企業處以罰款。
記者瞭解到,此次公佈的行政處罰結果,來自財政部會同國家醫保局實施的會計信息質量檢查。2019年,針對人民羣眾長期反映的藥價虛高頑疾,兩部門對77家醫藥企業實施了會計信息質量檢查,檢查聚焦醫藥產品成本費用結構,摸清了藥價虛高成因。
財政部監督評價局二級巡視員劉峯表示,受疫情影響,行政處罰結果公佈時間由去年延至今年。除了此次公佈的行政處罰,地方財政廳(局)還對其負責檢查的其他醫藥企業就地實施行政處理處罰。檢查發現的其他違法違規問題,移交主管機關處理。此次檢查震懾了醫藥企業帶金銷售、哄抬藥價等違規行為,保障了藥品集中帶量採購等重大改革的順利推進。
“我們將繼續與國家醫保局加強合作,切實履行財會監督職責,堅持‘強穿透、堵漏洞、用重典、正風氣’,加大執法檢查力度,切實提高會計審計質量,保障人民羣眾利益和重大改革實施。”劉峯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