楠木軒

事關4億車主的車險改革來了!交強險、商業車險將有這些新變化

由 舒培榮 發佈於 財經

銀保監會7月9日發佈《關於實施車險綜合改革的指導意見(徵求意見稿)》,(下稱《徵求意見稿》)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意見反饋截止時間為2020年8月8日。

此次改革被稱為史上最大力度的車險改革!網上也是掀起一片熱議,有網友認為有利於滿足消費者風險保障需求,更好發揮經濟補償和化解矛盾糾紛的功能作用。也有網友建議,應增加豪車險,超限額賠付。

銀保監會表示,車險是與人民羣眾利益關係密切的險種。我國車險多年的改革發展取得了積極成效,但一些長期存在的深層次矛盾問題仍未得到根本解決,離高質量發展要求還有較大差距,實施車險綜合改革勢在必行。

銀保監會同時透露,對於消費者來説,在保險責任擴大和保障金額提升的情況下,保費支出還將明顯減少。

截至2019年末,全國機動車保有量已達3.48億輛,機動車駕駛人達4.35億人,其中汽車駕駛人達到了3.97億人。此輪車險綜合改革涉及幾億車主和廣大羣眾利益!究竟會對廣大車主帶來什麼影響?《徵求意見稿》有何新變化?《經濟參考報》記者帶您詳細盤點如下:

七大變化

1

交強險責任限額提至20萬

交強險全名為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是國家強制要求車主必須上的汽車保險。

2006年7月開始正式實施。數據顯示,從實施前的2005年末至2018年末,機動車投保率從36%提高到78%,其中汽車投保率從58%提高到95%。

《徵求意見稿》規定,提高交強險責任限額,將交強險總責任限額從12.2萬元提高到20萬元,其中死亡傷殘賠償限額從11萬元提高到18萬元,醫療費用賠償限額從1萬元提高到1.8萬元,財產損失賠償限額維持0.2萬元不變。

無責任賠償限額按照相同比例進行調整,其中死亡傷殘賠償限額從1.1萬元提高到1.8萬元,醫療費用賠償限額從1000元提高到1800元,財產損失賠償限額維持100元不變。

簡而言之,交通事故受害人方可以從交強險獲得的賠付更多了。

2

三責險最高可至1000萬

三責險全稱為機動車第三責任強制保險,主要保障保險人允許的合格駕駛員在使用被保險車輛過程中發生的意外事故,致使第三者遭受人身傷亡或財產的直接損失。簡單地説,就是撞什麼賠什麼。又稱三者險。

《徵求意見稿》中表述:結合經濟社會發展水平,支持行業將示範產品商業三責險責任限額從5萬-500萬元檔次提升到10萬-1000萬元檔次。

這項提升主要是考慮到經濟社會發展水平,滿足更高的風險保障需求。當然三責險保額越高,價格越高。車主的愛車如果買100萬三責險,第一年要6000到7000左右,未來如果有出險記錄,保費更會水漲船高。所以安全駕駛才能更好享受政策利好。

3

涉水、玻璃單獨破碎等7項納入保險責任

《徵求意見稿》提出,引導行業將示範產品的車損險主險條款在現有保險責任基礎上,增加機動車全車盜搶、玻璃單獨破碎、自燃、發動機涉水、不計免賠率、指定修理廠、無法找到第三方特約等7個方面的保險責任,為消費者提供更加全面完善的車險保障服務。支持行業開發車輪單獨損失險、醫保外用藥責任險等附加險產品。

車損險主險增加的這7項保險責任,過去分屬7個附加險,消費者只能投保相應的附加險才能獲得對應保障。而《指導意見》將附加險放進車損險條款,大大提高了車損險的保障範圍,特別是發動機涉水、玻璃單獨破碎等情況,今後處理起來會更簡單些。

4

制定代駕等車險增值服務險條款

《徵求意見稿》有多個條款,支持行業在基本不增加消費者保費支出的原則下,拓展商車險保障責任範圍。比如,引導行業合理刪除實踐中容易引發理賠爭議的免責條款,合理刪除事故責任免賠率、無法找到第三方免賠率等免賠約定。

《徵求意見稿》還提出支持創新產品和服務,包括支持行業制定新能源車險、駕乘人員意外險、機動車延長保修險示範條款,探索在新能源汽車和具備條件的傳統汽車中開發機動車裏程保險(UBI)等創新產品,制定包括代送檢、道路救援、代駕服務、安全檢測等車險增值服務險的示範條款。

5

未發生賠付消費者更優惠

進一步優化無賠款優待係數,此次《徵求意見稿》提及交強險擬引入區域浮動因子,來看看徵求意見稿中相關表述:在提高交強險責任限額的基礎上,結合各地區交強險綜合賠付率水平,在道路交通事故費率調整係數中引入區域浮動因子,浮動比率中的上限保持30%不變,下浮由原來最低的-30%擴大到-50%,提高對未發生賠付消費者的費率優惠幅度。

這意味着,未發生賠付消費者的費率優惠幅度比原來提高了,這對於良好駕駛行的車主而言是件好事。

6

手續費比例上限下調

把商車險產品設定附加費用率的上限由35%下調為25%,預期賠付率由65%提高到75%。適時支持財險公司報批報備附加費用率上限低於25%的網銷、電銷等渠道的商車險產品。

根據市場實際風險情況,重新測算商車險行業純風險保費,建立每2~3年調整一次的商車險行業純風險保費測算的常態化機制。

引導行業在擬訂商車險無賠款優待係數時,將考慮賠付記錄的範圍由前1年擴大到前3年,並降低對偶然賠付消費者的費率上調幅度。

引導行業根據商車險產品附加費用率上限、市場經營實際和市場主體差異,合理設定手續費比例上限,降低一些領域過高的手續費水平。

7

推行車險實名制,推廣電子保單

在保障消費者知情權和選擇權的基礎上,鼓勵財險公司通過電子保單方式,為消費者提供更加便捷的車險承保理賠服務。

財險公司要加強投保人身份驗證,做好保單簽名、條款解釋、免責説明等工作,推進實名繳費,促進信息透明,防止銷售誤導、墊付保費、代簽名等行為,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

加強對車聯網、新能源、自動駕駛等新技術新應用的研究,提升車險運行效率,夯實車險服務基礎,優化車險發展環境,促進車險創新發展。

改革將給車險業帶來三大改變

一是車險競爭更加有序,手續費競爭亂象緩解。在其他條件不變的情況下,附加費用率下降將帶來賠付率上升,進而減少保險公司支付高額手續費的經濟動力,倒逼手續費支出下降,進一步緩解車險手續費競爭亂象。

二是從車險競爭生態來看,市場化競爭推進往往帶來“強者恆強”,產險市場也是如此。2015年以來的車險三次費改後,除去基數較小的新公司,業務量越大的財險公司,車險增速越快,馬太效應明顯。

三是從產險業務結構來看,預計車險佔比繼續下降,非車險重要性進一步提升。2016年以來,車險保費收入佔財險比重已在持續下滑。

結語:

銀保監會表示,這次改革既根據實際風險重新測算了基準純風險保費,同時又將預定附加費用率下調至25%,改革後商車險基準保費價格將大幅下降,預計消費者的實際簽單保費也將明顯下降,行業整體車險保費規模可能出現一定幅度的下降。客觀來看,由於實際風險變化導致保費規模下降是合理的,是有利於消費者的,從初步測算看整體保費規模下降幅度也是可以承受的,符合中央關於“減税降費”和金融業向實體經濟讓利的精神。

綜上,車險改革之後,保險責任將會進一步擴大、保障金額也將進一步提升,但是,保費價格則會相對降低,消費者在保費方面的支出也將明顯減少,可以用更實惠的價格享受更高的保障,受益頗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