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到節假日,電影院就開始張羅起來,準備迎接大規模的觀影人羣。今年五一假期,不少家長們都打算帶着自家小孩進電影院看場電影,享受難得的家庭聚會時間,拉近和孩子之間的親子關係。
只是,很多父母都想着讓孩子開心,往往放縱了孩子在外面的不規範行為。有些家長,甚至因為自家熊孩子的舉動,攤上了大額的賠償。
5月1日,廣東東莞某家電影院的觀影廳準備散場,其他影廳的觀眾自覺按秩序離開。然而,不知打哪跑出來的小男孩撲向影廳的幕布上,連着用腳踹了好幾下。家長可能不覺得小孩子做錯什麼,也任由小孩胡來。
影院負責人可心疼壞了,電影院的影幕都是花大價錢採購的,小孩用腳踹的地方已經出現故障。真要是不能維修,換掉一整塊大影幕,電影院要賠進去多少錢啊。有內行的人估計,小孩胡鬧的那幾下至少需要家長賠償18萬人民幣。
事情曝光後,小孩子的舉動以及影院高額的維修費用就引來熱議。視頻裏的小孩不大,不可能單獨一人來影院看電影,應該有家長的陪同。在小孩又踢又踹時,視頻裏可以清晰看見沒有家長阻攔。
所以,小孩子不懂事不是家長推卸責任的理由。家長作為孩子的監護人,本就應該就在小孩胡鬧的時候及時教育,平日裏就應該有意識地約束孩子的行為,避免小孩給社會帶來不必要的麻煩。
不過18萬的賠償真的要稱上天價了,這對於任何家庭都是一筆不小的費用。家長因為一時的粗心,必須要賠償那麼多費用嗎?影院從業人員對此展開科普,電影院的影幕不是單純的白布,它是特殊的觀影載體設備。比起家庭影房,電影院的空間會大上幾倍。
因此,為了使觀眾獲得良好的觀影體驗,電影院必須使用表面鋪有金屬粉的影幕促進成像。影院幕布被突然而來的外力衝擊時,上面的金屬粉就極易掉落,從而影響成像。影院因為熊孩子的舉動,被迫在假日將該觀影廳暫停營業。熊孩子這一腳,既影響電影院後續排片,也妨礙別人觀影的體驗。
像這種爸媽疏忽大意縱容小孩闖禍的事情,不在少數。早些年,兩個11歲的小男孩,曾膽大包天地從汽車租賃公司裏面偷出來一輛車。其中一個小孩是汽車迷,平時就愛鑽研這些,也不止一次偷開別人汽車。他的父母知道小孩偷車開的事後,並沒有非常在意。
就是父母的不阻攔,默許小孩一次又一次地上手開車,結果最後一次,小孩就闖了大禍。在他開車後的15分鐘內,小孩為趕超前面的車輛,拐上非機動車道,將正常行走的受害者撞傷,還一無所知地駕車離開,無辜的受害者因此丟了性命。
所以,家長要牢記,自己是孩子的引路人。家長的一言一行,都在潛移默化地影響着孩子。就是因為做家長的,不把孩子踢踹影幕或者偷開車這類的行徑放在眼裏,所以孩子才會更加肆無忌憚。小孩子一出生就是一塊白紙,他們不懂是非,就必須有人告訴他們是非;他們不懂善惡,就必須有人告訴他們善惡。
法律出於這方面的考量,在《民法典》中明確了家長作為法定監護人的義務和責任。監護人要對未成年的孩子進行正確的思想、行為的教育和管理,並且給小孩提供學校教育。“熊孩子事件”屢屢增加的原因之一,就是家長沒有承擔起自己的義務。
家長怠於履行義務,往往是有“自家小孩不會做出壞事”的錯覺。事實上,被這種錯覺“打臉”的家長可不少。這時候,家長可不能推辭小孩的舉動和自己無關。《民法典》清楚表明,未成年人的監護人對於孩子的任何民事行為,都要承擔無過錯責任。小孩闖禍,家長是無條件承擔責任的。
我國的家庭教育觀念,是“養不教父之過”。所以,熊孩子的家長們要教育引導孩子擁有健康的三觀,不止可以避免屢次為熊孩子行為買單,也是對孩子將來擁有健康人格負責。
大家對此又是怎麼看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