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的前三個月,手機網絡遊戲《雲裳羽衣》的玩家經歷了過山車般的體驗——1月在遊戲內舉辦活動吸引玩家“氪金”,2月突然宣佈即將停服,最新的進展是:3月30日,在中國消費者協會的推動下,《雲裳羽衣》宣佈中止停服流程,將繼續提供遊戲服務。
《雲裳羽衣》此番操作被玩家吐槽“吃相難看”,不過引發最大爭議的,是停服後遊戲帳號和消費會被如何處理——根據此前的停服補償方案,玩家的遊戲內消費只能兑換其他三款遊戲的道具禮包,且停服後所有帳號數據都會被刪除。
對此,大量玩家留言表達不滿,呼籲“虛擬財產應受到法律保護”。有專家對南都記者表示,民法典中雖然有關於虛擬財產的一般性規定,但是缺乏具體可操作以及評估的標準,導致用户難以維權,建議出台專門法律。
被多名玩家1 投訴,《雲裳羽衣》宣佈中止停服流程,《雲裳羽衣》宣佈中止停服流程
南都記者瞭解到,《雲裳羽衣》是成都西山居世遊科技有限公司開發的一款收集類換裝遊戲, 中國大陸地區的運營由騰訊代理。去年年末,官方宣佈從2022年開始長期推出珍貴套裝返場復刻活動——在很多玩家看來,這是在釋放長期運營的信號。該活動吸引了大量玩家“氪金”,有多個玩家留言稱自己在遊戲中共充值了上千元甚至上萬元人民幣。
然而,2月20日,《雲裳羽衣》官方微博突然宣佈,騰訊即將終止《雲裳羽衣》手遊在中國大陸地區的運營,即五日後停止遊戲充值和新用户註冊,兩個月後停止遊戲運營,關閉遊戲官網、服務器、論壇、專屬客服。此外,遊戲內的所有帳號數據及角色資料等信息將被全部刪除。
△《雲裳羽衣》停服公告
24日,補償方案公佈:玩家僅可將帳號內餘額按照價格區間,兑換成騰訊其他三款指定遊戲的道具禮包。公告還稱:“一旦您參與補償活動,即視為對補償/替換方案的認可。若用户未在前述期限內參與補償活動,則視為自動放棄補償/替換的權利。”
△《雲裳羽衣》補償措施
但對於很多玩家來説,他們充值就是衝着《雲裳羽衣》的遊戲體驗,對其他遊戲並不感興趣。還有玩家留言稱,有些禮包只需做一天日常任務即可獲得,非常廉價。
維權玩家發佈的公開信顯示,在停服公告發出後,玩家們曾自發通過國家監管部門和第三方投訴平台投訴,均被以不在範圍內為由不予受理。3月30日,中國消費者協會作出回應,稱在其關注和推動下,《雲裳羽衣》中止了停服流程,將繼續提供遊戲服務。
不過,根據《雲裳羽衣》的公告,其後續為用户所提供的遊戲內相關服務將不再開啓付費。有玩家留言質疑:“中止不是終止。中止到什麼時候,半年後再關還是一年後?不要現在讓大家高高興興的,過段時間又搞刪數據停服。”還有玩家呼籲官方給一個明確答覆,“不要只是臨時應付一下消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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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償方案是否合理?限制用户選擇空間或違反消保法
南都記者注意到,網絡遊戲停服刪數據的事件並非第一次發生。過去幾年,網易的《黑潮之上》《幻書啓示錄》、騰訊的《我的王朝》《全民主公》等遊戲都被關停,關服後遊戲內所有賬號資料數據都會被清空,而補償僅僅是引流至公司其他遊戲的禮包或福利。
不少維權玩家表示,這種補償方案只是將玩家引流到其他遊戲中繼續“挨宰”,玩家就是隨意被割的“韭菜”,他們更希望能夠保留帳號數據,將遊戲改為單機或者直接退錢。
△維權玩家留言
南都記者梳理發現,此前文化部印發的《網絡遊戲管理暫行辦法》明確規定:網絡遊戲運營企業終止運營網絡遊戲,或者網絡遊戲運營權發生轉移的,應當提前60日予以公告。網絡遊戲用户尚未使用的網絡遊戲虛擬貨幣及尚未失效的遊戲服務,應當按用户購買時的比例,以法定貨幣退還用户或者用户接受的其他方式進行退換。
雖然《網絡遊戲管理暫行辦法》已於2019年廢止,但有業內人士告訴南都記者,《網絡遊戲管理暫行辦法》仍然是處理網遊相關糾紛的重要依據。
中國政法大學傳播法研究中心副主任朱巍認為,按照《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規定,消費者對交易有知情權、選擇權和公平交易的權利。《雲裳羽衣》的補償只允許玩家在三個平台上兑換禮包,而且數值由平台規定,沒有考慮到玩家多樣化的訴求,也沒有給玩家更多選擇的空間,違反了消費者公平交易的權利。
他還表示,雖然現在《雲裳羽衣》宣佈中止停服,但並不能算是玩家維權成功。因為真正的維權成功不是在遊戲難以正常運營後,要求遊戲永遠運營下去,而是平台能夠在玩家進入遊戲前,與用户協商擬定合理的、用户願意接受的補償協議,一旦遊戲停止運營,可以依照協議對玩家的虛擬財產進行補償。例如,由第三方評估部門對玩家的虛擬財產進行評估,而後提供給玩家折算成法定貨幣進行退費等多種補償選擇。
通過《雲裳羽衣》這一案例,朱巍認為應該專門出一套法律體系,對虛擬財產作出具體的規定,如將虛擬財產按照社交平台、遊戲、網店等類別進行分類,分類後再通過評估權重進行分級,探討使用權轉移和轉讓的具體舉措等。
虛擬3 財產缺乏直接法律規定導致維權難缺乏直接法律規定導致維權難
隨着互聯網的發展,我們的財產類型越發多元,微信錢包、支付寶、遊戲裝備等虛擬財產也成為個人財產的重要組成部分。《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法律對數據、網絡虛擬財產的保護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的條款系首次從法律層面承認網絡虛擬財產的財產權屬性。
事實上,越來越多人也開始意識到虛擬財產的重要性。近日發佈的《2021中華遺囑庫白皮書》顯示,“00後”“90後”等年輕羣體均將虛擬財產寫入了遺囑,其中“90後”遺囑財產中涉及虛擬財產的佔比高達81.82%。
△“00後”遺囑內涉及財產類型 △“90後”遺囑內涉及財產類型
與微信、支付寶這類兼具財產權和人身權雙重屬性的網絡虛擬財產相比,遊戲帳號及帳號內虛擬財產的所有權往往歸屬於遊戲公司,玩家無權對其進行轉讓處理。
如《騰訊遊戲許可及服務協議》寫道,用户在使用騰訊遊戲服務中產生的遊戲數據的所有權和知識產權歸騰訊所有,騰訊有權保存、處置該遊戲數據;用户使用法定貨幣進行遊戲充值購買或兑換遊戲虛擬道具及其他增值服務的,將不能退還或兑換成法定貨幣。
類似的,《網易遊戲使用許可及服務協議》稱,遊戲帳號數據信息、角色數據信息、等級及虛擬物品數據信息等由網易公司所有;人民幣一經兑換成增值服務代用幣,則視為人民幣已經使用,增值服務代用幣不可兑換成人民幣。
那麼,玩家耗費了大量時間、精力乃至真金白銀經營起來的帳號,究竟屬不屬於玩家的個人財產?是否受到法律的保護?
朱巍認為,民法典中雖然有關於虛擬財產的一般性規定,但是缺乏具體可操作以及評估的標準,導致用户難以維權。正因如此,遊戲公司規定帳號的所有權歸平台,用户只有使用權,控制權自然就掌握在平台手中。平台可以把虛擬財產理解成一種服務合同,雖然用户花費了時間和金錢,但是也享受了遊戲服務,那麼平台只要完成了服務,也就可以隨意制定規則,當遊戲無法運營時也可以停止運營。
在他看來,虛擬財產凝結的是用户無差別的勞動,是花費時間、精力或者靠購買的方式獲得的,但是由於用户對於帳號只有使用權,就很難界定帳號下財產的所有權歸屬問題。
而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教授楊立新認為,虛擬財產應當是民法上的物的概念,是物權的客體,例如,遊戲網站上的裝備、武器,就是玩家通過購買和相當的時間獲得的有價值的物,其所有權屬於玩家。
他解釋,網絡虛擬財產作為民法上的物,屬性屬於虛擬的不動產或動產,例如網站,就是虛擬不動產,而比特幣、遊戲的武器、裝備等是虛擬動產。它們都有交換的價值,都凝聚勞動創造的價值,都屬於物的範疇,因此,應該按照物來對待這些虛擬財產,能夠設置所有權,可以進行交換。
對於虛擬財產的交換,會發生債權,例如用户到網絡交易平台上租用網絡店鋪,店鋪的所有權屬於網站,用户對其網絡店鋪就享有依據租賃或者借用的合同享有使用權。
“目前,法律對於虛擬財產沒有明確的規定,民法典只對網絡虛擬財產的概念作了規定,其實就是物權的客體。由於沒有具體規定,有的網絡遊戲公司為了規避法律責任,就會在服務規則中,將遊戲武器裝備等的所有權約定額歸於遊戲公司,不同意就不能參加。”楊立新指出,在一些法院的判決中,確認網絡虛擬財產從物的屬性,遊戲公司因過錯導致玩家的遊戲裝備遺失、被盜,遊戲公司需要承擔賠償責任。而盜竊玩家的遊戲裝備,法院也會按照盜竊罪來判決。“這些判例都説明,將網絡虛擬財產例如遊戲裝備作為物來對待,作為物來保護的。”
不過,他亦提及,由於法律上沒有明確的規定,法院的裁判沒有統一的裁判依據,所以判決也不完全相同,還需要立法作出明確規定。
採寫:實習生黃萌 姬涵雅 南都記者蔣琳